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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城市学院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时间:2019-04-30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沈阳城市学院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现编制2016-2017学年沈阳城市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八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由沈阳城市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所列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691日至20178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沈阳城市学院信息公开网站: 

  http://www.sycu.cn/xww/)下载。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体系 

  学校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学校教育管理、民主管理、衔接社会和服务社会、宣传学校的切入点,将校务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成立了沈阳城市学院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沈阳城市学院校务公开实施办法》,并将该办法纳入学校编纂的《沈阳城市学院规章制度》。办法中明确指出:“凡是涉及提升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和全校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在出台前要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在涉及人、财、物管理和师生关心的敏感问题上,做到‘依法行事,依章办事,清晰明了,具有透明度。’”通过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形成了校董事局统一领导、校长主管、各院系分管、院长具体牵头、教师代表大会承担监督、教职工广泛参与、各个部门积极配合的自上而下、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保证了校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学校将校务公开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考核指标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奖惩、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与学校的教育、政务工作等相关工作同检查、同考核,并要求各学院也全面跟进,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此外,学校建立了由对外交流中心、学生处、行政处代表等组成的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加强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公开内容及时、真实,反馈渠道畅通、多向,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进入良性轨道。 

  (二)信息平台重点建设,推进公开渠道多面发展 

  学校的信息公开注重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主要采用会议纪要、校内公文、微信平台、微博账号、网络论坛等视听传播媒体及其他形式,对不同内容予以公开。学校在官网设立公告栏,围绕社会、教师、学生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与师生员工利益最密切、最容易引发矛盾的教育相关问题,向社会和全体师生公布。在学校官网和子网站设置了校务公开电话,及时搜集并研究师生及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同时,注重加强校园网络建设,利用校园OA系统,学校及时向全体师生发布有关重要公告、通知等信息,各院系、职能部门及六大社区均已建立自己的微信平台,许多信息、公众服务项目都通过网络予以公开。在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方面,由信息中心牵头管理,对外交流中心与相关部门配合,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积极提升学校网站的技术防护水平,切实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学校坚持民主参与议事制度,通过教师代表大会公开事项、征求意见,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形式,增强了教职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提高了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实效和作用。 

  (三)信息公开常态化,确保信息公开有成绩、有效果 

  在推行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学校按照“抓重点,几步走,整体行”的要求,努力做到“内容规范、程序规范、管理规范、师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校领导班子明确要求与学校教育管理、改革密切相关和涉及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全部予以公开,要把师生最为关心,反映最为强烈,社会最为敏感,容易引发矛盾的内容作为公开的重点。一年来学校向社会公开了30个专业及专业方向,涵盖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七大学科门类招生数量和相关收费等政策,并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公开了关于学生“奖、助、贷、减、免”一系列切实联系学生利益的相关政策、管理办法及程序等。每年通过文件、会议纪要等形式公开财务预决算、收支情况以及固定资产核查等重大事项。校园建设是信息公开另一主要部分,新建工程和大额物资采购实行招投标、双人互监制度。在设计教职工切身利益方面,公开了教职工工作细则及有关考核、考评的《个人与部门绩效考核办法》,做到全面覆盖、规范要求和重点突出,在较大程度上保障了教职工的知情权,激发了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十三五”阶段及今后改革发展的热情和积极性。在教师职务职级聘任工作中采取了公开岗位、公开条件、公开答辩、公开考察人选、公示拟聘人员,形成了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性选拔用人机制,获得了普遍好评。新教工招聘通过在相关招聘网站发布信息、求职人员投放简历、学校职能部门筛选简历、确定面试人员、电话通知、组织面试、校领导开会决议等一系列规范工作杜绝相关腐败问题滋生,并及时对新入职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确保信息透明、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学校秉持“坚持育人为本,注重能力培养”的办学理念,大力加强师生之间的紧密接触,加强教学与实际的紧密联系,加强传承与创新的紧密结合,注重宣传显著成效和典型经验并及时反映学生违规情况。校园文化是学校通过信息平台进行宣传的最大亮点。沈阳城市学院体育狂欢节等标志性文化活动、学生社团活动、承办各类大型赛事频频被社会知名网站转载和报道,充分诠释了学校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 

  对于涉及学校发展建设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重大决策、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学校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平台进行整理和汇编,每周进行更新并上传相关内容,同时通过各种信息化平台向教职员工公开。此外,学校每年及时更新学校基本情况概述,通过学校官网向社会发布,并将学校基本情况概述作为《沈阳城市学院学生手册》的重要内容,及时发放给新进教职工及新生,手册已成为新进教职工和新生全面了解学校情况的良好载体。 

  (一)通过学校官网网站公开信息情况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要求,学校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确定校务公开责任单位23个,一级公开目录23个,公开渠道3个,明确了校务公开各责任单位的公开内容、范围、公开形式及规范。公开网站就学校概况、院系设置、校园建设、教育教学、招生就业、人事任免、干部竞聘、学团在线、对外交流、校园文化、财务采购等涉及师生员工权益的事项及时公开,信息公开专栏至今(截止到2017831日)总访问量近40万余次。根据各版块访问量统计,访问量排名前五的分别是招生信息设置(访问量12万余次)、教务处部门网站设置(访问量4万余次)、学校概况介绍(访问量4万余次)、学生之家与服务版块设置(访问量3万余次)、学生就业信息设置(访问量2万余次)。 

  (二)通过学校门户网站、OA办公系统发布信息情况 

  2016-2017学年,学校中文主页发布工作动态1500余条,涉及学校各方面动态,阅读量达到10万余次。 

  2016-2017学年,OA办公系统中:学校工作动态及各类通知公告2000余条,校发文件241条,涉及校内23个部门。 

  (三)通过沈阳城市学院校刊——《白桦林》及其他渠道公开信息的情况 

  学校注重把握重大事件以及各类节日节点,围绕重点工作,通过学校《白桦林》、广播站、电子屏、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及时向校内外发布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事件和重要内容。现有25个微信平台,涉及到学校23个院系与职能部门。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6-2017学年度,沈阳城市学院未收到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多种方式,征求学校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和建议。2016-2017学年,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较为满意,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宝贵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涵,做到打开渠道,广纳贤言,为我校创建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提出积极、宝贵意见和建议。 

  2、加快对学校各方面信息更新速度及官方公众平台的信息推送,借助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实现有效、迅速推广,拓宽沈阳城市学院的影响力,提高知名度。 

  3、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使社会、家长、在校师生了解学校各方面的信息和动态,做到更新快、内容全、消息准。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6-2017学年,沈阳城市学院未产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在努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1、个别院系与职能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 

  2、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时效性与合理性还有待提升; 

  3、信息公开制度还不够规范; 

  4、目前的信息公开目录还不够完整,不能完全满足师生员工的获取需求; 

  5、个别院系与职能部门的信息公开内容和目录要求存在不够统一的情况; 

  6、部分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关注度不高,不能有效发挥信息公开作用。 

  为此,学校将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指导、督促等工作,进一步发挥沈阳城市学院官方网站、OA系统、微信平台、QQ工作群、官方微博、网页等现代化媒体平台的作用,对于新媒体公开渠道的建设要加大力度,细化并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内容,提升师生群体对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一)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做好宣传、指导、督促等工作,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继续加强针对学校各院系与职能部门开展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宣传与学习,完善沈阳城市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院系与职能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负责人员的培训,提高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过程,做到信息实时发布、及时更新。同时,增强非负责人员关于信息公开的意识和信息公开工作素养,进一步提高意识、统一思想、群策群力。此外,加大师生评议、监督与反馈工作力度,推动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二)建立统一平台,进一步发挥现代媒体平台作用,全方位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不仅要充分发挥学校官方网站、OA办公系统等信息宣传平台,还要充分利用教职工所常用和习惯使用的其他网络平台,例如QQ、微信、微博等工作群,建立全校范围的全方位、多层面的新型信息化宣传服务平台,学校各院系与职能部门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我校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继续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特别关注的教育改革领域、校园文化建设领域等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并注重已公开信息的质量和公开的时效性。 

  学校官方网站方面,要增添更多版块,如:有问必答、表格下载等方便师生的内容,对于有问必答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获取的效率。进一步发挥百度贴吧,论坛等网络功能,做好意见搜集和信息的掌控,及时将学校的声音通过更多渠道让教职工群体、学生群体和关注学校发展的各层面群体所听到、看到、认识到。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后台技术环节,保障网络信息安全,有效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做到及时有效。 

  (三)信息公开工作为基础,调动师生积极性、提高工作、学习效能为根本,促进学校教育改革全面发展 

  信息公开工作可以作为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辅助,明确教职工岗位职责,促进工作制度化、责任化、透明化、简单化,提升师资队伍教学水平、奉献能力和工作效率,促进学校“规范管理,人性服务,热情奉献”。以信息公开工作为基础,调动全校师生员工、已毕业的沈阳城市学院学子、社会各界关注学校发展的积极性,形成全员参与、全员监督、全员共建的良好氛围,从而达到“齐心协力,共谋发展”的效果,促进学校在教育改革的浪潮中全面发展、科学发展,最终实现建设成为具有广阔国际视野、广泛应用信息技术、面向城市未来、服务城市发展的特色鲜明的一流应用型大学的目标。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6-2017学年度,沈阳城市学院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1.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 

  http://www.sycu.cn/xxgk/ 

  2.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http://www.sycu.cn/ 

  3.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 

  http://www.sycu.cn/ 

  4.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 

  http://www.sycu.cn/jwc/ 

  5.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 

  http://www.sycu.cn/ 

  6.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http://www.sycu.cn/xykx/gzdt/ 

  7.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http://www.sycu.cn/zsxxw/ 

  8.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 

  http://www.sycu.cn/zsxxw/zsdt/ 

  9.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 

  http://www.sycu.cn/zsxxw/zskx/ 

  10.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 

  http://www.sycu.cn/zsxxw/ 

  11.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 

  无,沈阳城市学院未设立硕士点 

  12.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 

  无,沈阳城市学院未设立硕士点 

  13. 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无,沈阳城市学院未设立硕士点 

  14. 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无,沈阳城市学院未设立硕士点 

  15. 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http://61.161.132.146:8080/pub/sycsxyzz/cwc/ 

  16. 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无,沈阳城市学院未接受捐赠财产 

  17. 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 

      无,沈阳城市学院无校办企业,固定资产均为投资方为办学出资购置 

  18. 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无,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均为投资方为办学出资购置 

  19. 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http://www.sycu.cn/ 

  20. 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http://www.sycu.cn/ 

  21. 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http://www.sycu.cn/yxsz/#link-three 

  22. 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 

  无,校级领导干部无社会兼职情况 

  23. 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 

  http://www.sycu.cn/dwjlzx/ 

  24. 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 

  http://www.sycu.cn/dwxzbgs/gzzd19/ 

  25. 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 

  http://www.sycu.cn/dwxzbgs/rczp/ 

  26. 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http://www.sycu.cn/yxsz/#link-three 

  27. 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 

  无,沈阳城市学院所有学生均为全日制本科生 

  28. 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 

  http://www.sycu.cn/zsxxw/ 

  29. 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http://www.sycu.cn/jwc/ 

  30. 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 

  http://www.sycu.cn/jwc/ 

  31. 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http://www.sycu.cn/jyxxw/ 

  32. 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 

  http://www.sycu.cn/jyxxw/ 

  33. 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http://www.sycu.cn/jyxxw/ 

  34. 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无,沈阳城市学院无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35.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http://www.sycu.cn/jwc/ 

  36. 学籍管理办法 

  http://www.sycu.cn/jwc/ 

  37. 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http://www.sycu.cn/xszj/zzzx/zzdt/ 

  38. 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http://www.sycu.cn/xszj/ 

  39. 学生申诉办法 

  http://www.sycu.cn/xszj/ 

  40. 学风建设机构 

  http://www.sycu.cn/xszj/ 

  41. 学术规范制度 

  http://www.sycu.cn/jsfzzx/ 

  42. 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http://www.sycu.cn/jsfzzx/ 

  43. 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http://www.sycu.cn/jwc/gzzd/xjgl/ 

  44. 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 

  无,沈阳城市学院未设立硕士点、博士点 

  45. 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 

  无,沈阳城市学院未设立硕士点、博士点 

  46. 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 

  http://www.sycu.cn/jwc/ 

  47. 中外合作办学情况 

  http://www.sycu.cn/dwjlzx/ 

  48. 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http://www.sycu.cn/lx/ 

  49. 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http://www.sycu.cn/ 

  50. 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http://61.161.132.146:8080/pub/sycsxyzz/hqglc/ 

  

   

                             沈阳城市学院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