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首页 > 机构设置 > 教学单位 >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

作者: 来源:时间:2019-08-1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负责组织实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简称“基础”)的理论教学工作;组织教师开展与该课程相关的教学方式、方法研究和学科理论研究,重点深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分组学习环节(导师课)的讨论提纲,实现理论教学与小组讨论的有机融合。“基础”课面向全体大一学生开设,必修课,3 学分 48 学时。通过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够理论联系实际,能够认识个人与社会的辩证关系,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合理规划个人大学生活,处理好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学业、情感与职业选择等问题,为学生成长成才奠定思想和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