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市学院值班制度及岗位职责
作者:来源:时间:2016-09-09
一、值班制度
根据我校校园具体情况,校园值班设置中层干部值班、行政管理值班、学生工作值班、安全保卫值班、学生宿舍值班五套值班体系,全年365天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对学校建筑物、设施、教学、育人等进行有效保障和监控。
二、组织协调
沈阳城市学院各层面值班由行政处统一组织协调,完善值班制度及值班责任,考核各层次值班情况,协调处置校园突发事件。
三、值班要求及职责
(一)中层干部值班
1、巡查校园整体情况,发现并协调处理校园安全隐患;
2、巡查校园门岗、消防监控室、水塔等校园重点区域;
3、检查各部门值班情况,对值班人员的值班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考核;
4、负责督查校园安全(治安、消防、交通等)整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记录、解决、上报;
5、负责值班期间外来人员的接待工作;
6、及时协调和处理校园内各类突发事件,重大事件第一时间上报校领导;
(二)行政管理值班
1、巡查校园整体情况,检查各部门值班情况;
2、巡查校园监控死角,查看校园监控室、水塔等重点区域;
3、参与并监控校园施工改造工程,维修教学过程无法操作修缮的固定资产;
4、服务假期招生、社会服务等工作人员;
5、统计盘查校内固定资产;
6、处理校园突发事件并完成学校交办任务。
(三)学生工作值班
1、学院辅导员巡查并指导学生学业活动开展情况;
2、社区辅导员深入学生寝室与学生谈心谈话,了解学生生活困难,及时疏导协助解决;
3、社区辅导员开展社区暖心活动,方便学生生活;
4、统计社区学生归寝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5、学院/社区辅导员值班次日进行早检,完成环境卫生整理,督促学生出席正常教学活动;
6、处理学校突发事件并完成学校交办任务。
(四)安全保卫值班
1、负责维持校门秩序,组织学生有序进出校园,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保证师生安全;
2、负责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及时并妥善处理学生违纪事件或外来滋扰行为。重大、紧急情况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或直接向学校汇报,并将相关处理结果或建议认真填写于值日记录;
3、负责各建筑物的夜间清楼、关闭未关闭的电源,楼门的上锁及次日的复开工作;
4、检查各楼防护门是否及时关闭和水电管理情况,并负责校园的夜间巡查,防火、防盗、防破坏。
5、检查各社区周边的监控死角,防止盗窃、校园暴力等事件发生;
6、检查校园监控室、水塔等重点部位,遇有报警要及时果断处理;
7、值班人员如当天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向带班领导或保卫处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非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借宿,严禁安排非本单位人员代替值班;
8、处理学校突发事件并完成学校交办任务。
(五)社区宿舍值班
1、负责学生归寝查询统计;
2、及时发现学生在宿舍生活区内的违纪情况;
3、负责学生宿舍公共区环境卫生;
4、指导学生参加并完成公益劳动课;
5、协助寝室楼内学生报修;
6、做好宿舍安全隐患排查,处理宿舍内的突发事件;
7、假期对宿舍楼内全部寝室进行消杀,防潮通风;
8、假期协助运行维修对宿舍楼进行维修改造,保证宿舍安全。
四、假期值班工作要求
假期,各层次值班人员工作按“沈阳城市学院值班制度及岗位职责”执行。
1、干部值班时间为当天8:30-21:00,值班本在门卫交接,值班地点在院办。当值人员必须保证至少一人在岗,如有人员调换需至少提前2天向行政处报备,学校将对值班记录和考勤记录进行核查,对缺岗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扣分和通报批评;
2、行政管理值班地点在行政处,检查值班情况,协调后勤维修及假期服务;
3、学生工作值班地点在学生处,接听考生咨询电话,办理学生事务性工作;
4、安全保卫值班正常履行职责;
5、社区宿舍值班地点在校内六大社区,组织开展留校学生自愿参与的社区暖心活动,与留校学生进行有效沟通交流。
6、部门负责人、学办主任、社区主任要保持手机畅通;部门负责人离沈实行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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