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市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作者:来源:时间:2016-10-01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校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有关法规、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指挥 

  学校校园安全与突发事件处置委员会(简称安委会)是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决策机构,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主任为应急处置总指挥。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的指挥和协调(办公地点:行政处一楼,值 89597608/18698880256 ; 消 防 监 控 值 班 电 话 :89597897/18804080020)。所属各专项安全工作委员会根据事件类型负责现场具体应急处置工作。各学院安委会负责指挥、组织突发事件初期的紧急处置并按校安委会指挥,实施具体后续工作。 

  相关处置工作组: 

  (一)信息联络组。由校办牵头,宣传中心、学生处、社区管理处等部门配合。负责全面了解、掌握突发事件和事件处置相关情况,及时向校安委会报告;负责向校内通报情况及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拟定对外报道口径,协调管理有关新闻机构对突发事件的采访;严格掌握师生对事件的反映及动态。 

  (二)现场处置组。由相关专项安全委员会牵头,属地学院、部门配合。负责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置、人员施救和疏散、现场警戒和维护秩序,同时加强门卫盘查和校园巡逻,对重点部位(供水、供电、供热)加强保卫等。 

  (三)后勤保障组。由后勤牵头,校卫生室配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照指挥部要求,负责对供水、供电、供热进行控制,为现场处置提供必要的物资、车辆、通信、饮食等保障,积极开展现场救护。 

  (四)安抚善后组。由社区管理处牵头,学生处、后勤配合。负责妥善安置疏散人员和受伤害人员及家属的医疗、安抚和心理援助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做好家属接 

  待、饮食、住宿等后勤保障工作。 

  (五)调查处理组。由安委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负责查明事件基本情况和原因,追查有关责任人并提出处理意见,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坚持校安委会统一领导,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科学决策,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遵循“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校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各学院、部门一把手作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立即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并向校安委会主任报告。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调动相关单位和部门工作的积极性,依据本预案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 

  (三)首见负责,勇于担当突发事件发生后,全校师生员工实行首见首闻报告和教职员工首见首闻第一时间负责制。活动的组织者或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者,要以师生利益、学校利益为重,无条件的承担报警、组织、指挥、抢救、控险、保护事故现场等任务。 

  (四)以人为本,保护生命突发事件发生后,参与抢险的教职员工要把抢救、保护师生生命安全视为第一要务,不得临阵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己的回避逃脱手段。坚持科学处置,严防处置中危及生命的次生灾害发生。 

  (五)及时报告,查清原因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在事发后和应急处理中都要随时向校安委会主任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现场采取的措施等有关情况,不得隐瞒。安委会要视情况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并负责查清原因,明确责任。 

  三、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 

  处置突发事件的一般程序是:接报—先期处置—现场指挥部及相应工作组到场指挥—现场处置及救援—善后与恢复。 

  (一)消防安全突发事件。校内发生火警、漏电、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 

  1、立即切断电源。 

  2、发生火警,先以灭火器和校内灭火水栓扑灭;火势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师生埋入,急打“110”,并有组织的进行抢救。 

  3、迅速向校、院安委会主任报告。消防安全委员会迅速到现场组织抢险指挥。 

  4、保安队及邻近义务消防队赶赴现场,实施灭火作业,并对火场划出安全警戒区,清除路障,指挥一切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确保救火车辆、物资畅通。 

  5、开通全部安全通道,属地学院、部门组织学生迅速转移至安全地带。 

  6、配合消防、医院等单位,做好自救工作。 

  7、保护好现场,查明事故原因。 

  (二)校园安全突发事件。校外不法人员进入校内实施暴力或抢劫事件,校内学生发生群体性打架斗殴。 

  1、来人不登记强行闯入,门卫保安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来人已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组织人员,及时将闯入者逐出校园。 

  3、校内发生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纵火等违法行为,发现的学校师生要迅速报警(拨打“110”),控制现场,防止不法分子脱逃,并报告学校安委会办公室。保安人员要迅速到场对不法份子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 

  4、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医救治。 

  5、校内学生发生群殴事件,发现的师生要立即报告安委办,所属学院领导和学办主任进行劝解工作。发现持有凶器要立即报警(拨 

  “110”)。 

  (三)食品卫生与疾病突发事件发生大范围食物中毒及社会上流行病疫传入事件。 

  1、发生大范围食物中毒,应立即向安委会报告,安委会主任立即赶到现场指挥,相关工作机构迅速开展救人工作。 

  2、立即安排车辆将中毒人员护送医院抢救,或拨打“120”报急救中心来校救援。 

  3、对可疑食物停售封存,同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和公安机关做好保护现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校园其他突发事件。 

  1、发现者要及时向院、校安委会报告,并控制现场。 

  2、安委会办公室和专项安全工作委员会成员立即到场指挥组织处置。 

  3、安委会主任对处置突发事件提出明确意见和工作要求,并到现场指挥处置工作。 

  4、属地学院、部门领导组织抢险和平息事件,并做好疏散,保证师生安全。 

  本预案从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试行。 

    

    沈阳城市学院校园公共安全与突发事件处置委员会 

  一、主任:于存雷  孙永新 

  副主任:刘颖姝  代兵  刘海亮  刘爽 

      委员:李婷雪  胡铁明  高祥  孟娜  殷子江  薛柏鸥 

      周少华  唐丽娜  李刚  李晓桥  孟娜  金铁明  李超 

      李连德  郝桂岩  刘瑞平  李健华 

  二、各专项工作委员会 

  1、消防安全委员会 

  主任:于存雷 

  副主任:刘海亮 

  办公室主任:金强 

  委员:文超  马德福  张宁  董文龙  方晨晨  何兴中 

  郭娇  郭思男  韩旭  王晓益  周凤莲  杨功平  门祥平 

  任丹萍  高颂  王惟  曲洁  杨东旭  胡家鑫  赵贵斌 

  宋霖霈  夏添  洪岩  吴国东  迟旭  王进国  齐向军 

  2、校园安全委员会 

  主任:孙永新 

  副主任:代兵  刘爽 

  办公室主任:鲁大章 

  委员:王海旭  韩旭  王晓益  周凤莲  任丹萍  门祥平   

  崔冰冰  胡家鑫  夏添  洪岩  邹全  周东剑  田司宇  郝光 

  3、食品安全与疾病防控委员会 

  主任:于存雷 

  副主任:代兵  高严  陈秀丽  李永军 

  办公室主任:何晓峰  休明 

  委员:礼冰  关玲  何兴中 

  4、网络安全防控委员会 

  主任:孙永新 

  副主任:刘颖姝 

  委员:薛柏鸥  殷子江  谷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