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市学院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作者:来源:时间:2016-09-15

  为加强沈阳城市学院食品卫生工作,不断提升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沈阳城市学院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停止供餐:立即停止学校食堂供餐以及供货商物资供应。   

  2及时报告。   

  1)条件:有5人(含5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2)程序:发现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在事件发生30分钟内电话上报区教育局办公室或基础教育科,区教育局立即与区卫生局联系,派遣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及协助学校处理事件,并即刻报区政府、市教委。学校在事件发生90分钟内向区教育局呈书面报告。处理过程中的重大事件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内容:   

  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校名、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目前状况、事情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   

  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3成立应急处理小组:   

  1)事件发生后,学校将立即成立由校长于存雷担任组长,行政处、学院院领导、学院辅导员、社区辅导员、校医院医生、及其他骨干教师等力量组成的应急处理小组,安排好分工,各司其职,做好安抚学生、家长工作,并组织力量送医院及时救治。   

  2同时,安排好必要的车辆,以备运送患病学生至医院及时救治。   

  4救治病人:   

  1)学校将安排教师及时将患病学生送到就近医院,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通知家长。   

  2)学校将安排教师做好排摸调查工作,加强家校联系(派专人接听家长咨询电话),以免延误救治时机。   

  3)学校将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区教育局,直至所有患病学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5保护现场:保留造成或导致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6配合调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控制事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包括教学秩序和下一餐用餐等)。   

  8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9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