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院办关于进一步规范邮政信件、包裹收发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16-12-21

 各部门:
目前,学校师生的邮政信件和包裹均集中送到八号宿舍楼进行发放,数量庞大,且很多信件、包裹没有写明收件人详细信息,给分拣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另外,周边居民有些没有准确家庭住址的,也将信件和包裹的投递地址写为沈阳城市学院,然后自行入校到八号宿舍楼领取,给校园治安和学生安全带来很大隐患。为此,针对邮政信件、包裹的收发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凡是通过中国邮政投递的信件和包裹,必须写明收件人的详细地址和信息,学生邮寄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梧桐大街2号沈阳城市学院**社区**学院**班级+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邮编110112;教工邮寄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梧桐大街2号沈阳城市学院**部门+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邮编110112。
2、自通知之日起,没有写明以上详细地址和收件人信息的,所投递的信件或包裹不能送到学校,需本人到陈相邮局领取。
3、取信件和包裹时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4、邮件必须本人领取,不能代领。
5、非住校教工的信件和包裹不建议投递到学校。
望周知。
 
 
                           沈阳城市学院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