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18-03-30
各部门:
根据学校实际工作情况,现对清明节放假做如下安排:
一、放假时间:4月5日(周四)- 4月7日(周六)。
二、4月8日(周日)正常上课,补双周周五课。
三、各部门放假前确认教学楼、办公楼门窗水电关闭情况。
四、学生工作部门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工作,检查学生宿舍门窗水电关闭情况。
五、假期值班正常。
特此通知。
沈阳城市学院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