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院办关于2019年元旦及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18-12-14

 各部门:
根据学校学期末、期初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19年元旦及寒假放假安排如下:
一、元旦放假安排
元旦放假时间同国家法定假日时间,即2018年12月30日-2019年1月1日。
二、学生寒假放假安排
1、寒假放假时间:2019年1月2日-2月22日。
2、新学期报到注册时间:2月23日、24日。
3、新学期正式上课时间:2月25日。
4、具体工作安排:
1)寒假前,各学院、社区做好学生离校和假期安全教育工作,学院提前布置学生寒假社会实践相关事宜,社区做好学生寝室卫生及安全检查。
2)2018年12月29日,各学院、各专业安排最后一门考试,12月29日下午各学院做好教学区卫生清理工作。
3)学生宿舍楼定于2019年1月2日晚封寝,请各学院辅导员老师提醒学生及早订购火车票、飞机票。
4)新学期补考工作定于2019年2月22日-2月24日进行,有补考科目的学生可提前返校,学生宿舍楼将于2月21日开放。
5)2019年2月24日全校进行卫生大清扫,为新学期正式上课做好准备。
三、教职工寒假放假安排
1、寒假放假时间:2019年1月7日-2月22日,1月2日-1月6日正常上班。
2、上班时间:2月23日起正式上班,通勤车开始运行。
3、其他具体工作要求:
1)各部门根据学校部署和部门实际做好学期末工作收尾,1月6日下班前做好本部门辖区内卫生清扫和安全检查工作。
2)假期干部值班正常,值班安排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部门负责人假期离沈要向校领导告假,假期来校教职工离校时切记要锁门关窗,注意防火、防盗。
4)学校安全保卫部门做好假期安全防范工作。
 
 
沈阳城市学院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