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20年辽宁省iCAN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者:赵新来源:时间:2020-06-02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2020年辽宁省iCAN创新创业大赛(iCAN国际创新创业大赛中国选拔赛辽宁、内蒙古分赛区)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iCAN国际创新创业大赛(International Contest of innovAtioN,简称iCAN大赛)中国选拔赛(原“美新杯”中国MEMS传感器应用大赛,International Contest of Application of Nano-microsystem),是由国际iCAN联盟、教育部创新方法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和全球华人微纳米分子系统学会、北京大学联合主办的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年度竞赛,是教育部质量工程支持项目。
2020年辽宁省iCAN创新创业大赛是2020年第十四届iCAN国际创新创业大赛中国选拔赛辽宁、内蒙古分赛区竞赛。本竞赛秉承“自信、坚持、梦想”的精神,倡导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社会、改善人类生活,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勇于创新,促进和加强以人工智能、物联网、智能硬件、智能制造等为代表的高科技领域的产学研结合,推动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发现和培养一批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青年创新创业人才,为辽宁经济发展及东北全面振兴贡献力量。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高等学校本科学生,以团队形式参赛,每支队伍 2-5名队员。每人仅限报名1支团队。可以联合硕博士研究生组队,研究生人数不能超过1人。可以跨学校组队,参赛作品统计于团队负责人所在高校。每个团队指导老师数量不超过2人。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竞赛不设命题,学生自主立项,以人工智能、物联网、智能硬件、智能制造及以上主题相关的文化创意为主要参赛领域,设计、制作嵌入式软件和硬件系统、机电一体化系统,以创新应用的实物或文化创意产品为有效参赛作品,并在作品基础上完成设计文档或项目计划书,以视频和实物形式介绍并演示作品。参赛作品务必是学生原创,谢绝任何形式的导师课题参赛。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5日至7月31日
作品制作:2020年5月至8月
网络初评:2020年9月上旬
决赛评审:2020年9月20日(暂定),大连理工大学
所有参赛团队必须在iCAN官网注册报名。
iCAN官网:http://www.ican-contest.org
二、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主办,大连理工大学承办,iCAN中国联盟、大连市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指导并协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专家委员会等机构。
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对大赛组织评审工作和协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给予处理。
(二)组织形式
大赛组委会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负责竞赛的组织执行工作,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
专家委员会负责竞赛的评审工作,采取企业评委和行业专家的组合,其中,企业高管、投资人和投资机构的比例不少于60%。
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校级竞赛组织机构,负责本校校赛组织实施和推荐评审等工作。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竞赛过程包括参赛报名、作品制作、网络初评、决赛评审等环节。
参赛队伍必须从报名开始起参加比赛,一旦报名不可更改作品名称,最终制作出能实现基本功能的实物作品。所有参赛团队必须在iCAN官网注册。
网络初评采用网络打分形式进行,参赛队伍应在2020年8月31日之前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http://cxcy.upln.cn/)提交项目信息、设计文档或项目计划书、宣传海报、项目介绍及实物演示视频等材料。网络初评开始后,不允许更改任何项目信息,不得更换或增删团队成员及指导教师、更改姓名顺序等。
决赛评审采用路演答辩形式评审,参赛团队根据作品应用领域进行分组路演。路演答辩包括实物演示、作品讲解、PPT展示、评委提问等环节。若不具备集中现场路演条件,可采用网络会议进行决赛评审,但推荐参加全国赛的项目应由组委会指定人员进行实物查验。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竞赛以应用创新价值为主要考察目标和评审原则,按照100分进行评审,即每支队伍的作品按照产品介绍、创新性、实用性、技术方案进行打分。
产品介绍(20分):答辩表述清晰、突出产品特点、形式易于大众接受;
创新性(30分):作品设计思路新颖、视角独特、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实用性(30分):作品面对的对象明确、有市场前景;
技术方案(20分):实现方案简单明确、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
(三)奖项设置
竞赛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给予获奖证书。奖项根据分数的高低进行排名,奖项具体数量、推荐全国总决赛的名额由竞赛组委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竞赛评选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组织单位若干。
(四)申诉与仲裁
对参赛资格、作品原创性的质疑,以及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异议,可申诉至竞赛组委会,由竞赛组委会予以仲裁。
对竞赛组织、评审过程中各单位出现的风纪问题,可投诉至纪律与监督委员会,由纪律与监督委员会予以仲裁。
(五)竞赛结果公示
决赛评审结束后大赛组委会将根据评分确定各奖项数量及名单并公示,向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证书。竞赛结果也将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上予以公布。
四、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航,大连理工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电 话:0411-84709114转6218
(二)领队与选手须知
竞赛过程各阶段的具体事务将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及QQ群中通报。
各高校iCAN大赛负责老师请加QQ群:1105990377(参赛团队勿入);
参赛团队队长请加QQ群:1105852178(500人上限,限队长加入);
所有竞赛人员务必关注iCAN微信公众号:ican_contest
(三)其他事宜
(1)参赛者对自己的参赛作品负责,参赛作品不得侵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问题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2)参赛作品使用其他素材、参考其他设计方案应该注明出处和来源,使用开源软件和硬件应该予以声明并遵守相关协议;
(3)竞赛尊重参赛者的知识产权,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属原作者所有,在技术转让过程中赞助单位具有优先权;
(4)对于所有参赛作品,主办单位、冠名或赞助单位可以以任何形式将参赛作品用于教学演示、新闻报道等非商业用途的展示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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