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20-08-27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

  为认真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学校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现将期初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

  毕业年级学生9月3日-9月5日返校,9月6日开始进行主题班会、专业实习动员、就业工作解读、毕业图像采集、调换寝室等工作,9月12日开始校外实习;

  大二、大三年级学生9月6日-9月8日返校,9月9日开始上课;

  大一新生9月18日-9月20日报到,9月21日开始上课。

  二、工作安排

  (一)做好疫情防控和秋季开学相关工作

  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沈阳城市学院2020年秋季开学工作方案》(OA公共文件柜-校发文件-沈城院发[2020]33号)要求,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和秋季开学相关工作。需注意:

  1.师生返校、开学报到时,要配合校门口保安做好核验身份、检测体温、核验绿码和行程码等工作。

  2.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学生无必须不出校,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需持学生处同意的审批单。教职工做好每日体温监测,如实报告出行动态,不参加非必要的外出旅行、会议和活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学校开放图书馆、体育馆、健身房等公共场所。师生在校园人群密集、通风不能保证的场所要佩戴口罩。

  3.8月26日-9月2日,二期食堂提供午餐;9月3日学生返校起,所有食堂和档口开放,中午采取错峰就餐形式,食堂门口由专人负责体温检测,就餐排队时请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不面对面就餐。

  4.教职工在校期间请佩戴胸牌。

  (二)做好与毕业生紧密接触相关工作

  认真落实新学期开学工作会议提出的“三点要求”,各学院、学院领导、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要加强与毕业生的紧密接触,掌握毕业生心理,了解毕业生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教育,为毕业生校外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打好基础。

  附件: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校历(下载中心)

  沈阳城市学院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