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学院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作者:来源:时间:2013-04-08
实践教学是学生学习和掌握科学实验方法和实践技能的主要途径,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坏节。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实验课、基本技能训练、教学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和公益劳动等环节。为体现我院特色,要建立专业技能训练、基本技能训练、科研训练和工种训练相结合,四年不断线的技能训练体系,实现实践教学的目标化、规范化和整合化。
—、实验教学的管理
实验室要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基本要求,会同相关学科的高、中级职称教师制定实验教学大纲并报经学院批准。
依实验教学大纲编写的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经学院审定印刷后,在学院资料室存档。
指导实验的技术人员应具有初级以上职称和一定的实验技术、技能.新到实验室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要辅导本门实验一轮以上,经试讲、试做、考核合格方准上岗独立指导实验。任课教师必须参加实验准备。
实验室依据教学大纲确定的实验项目,在学院领导下与相关系、室协商后填写本学期实验教学计划表,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备案。指导教师应提前一周将要做的实验项目通知学生。
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应事先准备好实验所需的电脑、设备并试做,以确保实验的正常进行.指导教师讲授应条理清楚,重点突出,注意事项明确,示范操作要规范、标准.要严格要求学生,并及时纠正学生不规范操作,细心指导,学生自己设计的实验要经指导教师审定批准后方能实施。
实验结束后,指导教师要检查每组的实验数据与结果,并当场签字。对于不认真、违反操作规程的学生要及时批评教育.对于不接受教育的学生令其停止实验,成绩按不及格记。
指导教师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实验报告退回重做,对抄袭他人实验报告或擅自改动教师签字后的实验数据的学生应严肃处理。
单独设课的实验,要单独考试,以动手操作考试为主;未单独设课的实验课,考试的试卷中一般应有15%—30%的实验内容或实验课考核成绩以15%—30%计人总成绩.对于平时实验成绩不及格或不交实验报告者,不能参加本门课程的考试,需重修。
二、基本技能训练的管理
为了强化学生能力基本训练,提高学生的从业能力,要认真做好教师技能训练、职业技能训练和科研技能圳练,二项技能训练纳入教学计划,按课程方式进行组织,采取以学生活动为主,辅之以课上指导的方式进行。其成绩由学院组织单独考核。
1、职业技能训练
指培养与所学专业相关工种的实际操作技能的教学活动,达到初级工要求.安排在一、二年级进行,合计折合3—6 周。各系部根据专业特点拟定出训练大纲和考试考核办法。每学期做出计划,包括活动内容、场地,指导教师等。
2、基本技能训练
指培养学生专业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教学活动,使之获得基本的工作技能。安排在一、 二、三年级进行.以班级活动为主要训练形式,一般每两周安排一次集中指导和考核。由个专业制定基本技能训练指导大纲和技能训练大纲。每学期各学院会同相关部门做出安排。
3、科研技能训练
指培养学生从事本专业试验研究能力的教学活动,安排在二年级以后进行,每学期集中指导时间不少于1周。要为学生安排具体指导教师.学生所写的科研报告由学院归档保存.学生成绩由指导教师提出意见,由学院 组织评委会平衡确定.
三、教学实习的管理
教学实习与课程配合进行或单独设立,重在培养学生的单项实践技能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教学实习要按教学实习指导书(或实习指导大纲)进行,指导教师要事先提出场地、 设备和材料的使用计划,报学院批准后,按汁划认真做好准备。
每班(以30 人计)要安排2 名实习指导教师,并设组长一人,组长由具有讲师或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教学实习的考核可用操作考试、成果或实习报告评价等形式进行.项目较多的实习要分单项进行考核.超过一周的教学实习按一门课对待,单独记学分;短时间的教学实习作为有关课程的一部分,但其考核成绩要记人总成绩。教学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必须重修。
四、认识实习的管理
1、实习内容要力求丰富充实,使学生在特定的时间内取得最大的收获。
2、实习要根据审批后的实习计划由系(部)组织实施.遇特殊情况需要变动时,须申明理由报教务处批准。
3、每个学生至少完成一份不少于2000 字的实习调研报告,至少组织一次班级活动。
4、实习结束后,由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对每个学生的实习表现做出鉴定和成绩评定,实习鉴定应全面、客观的反映学生的实习成绩,反映各自特点。实习成绩分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级,评定标准由各系(部)根据各自情况和课程特点确定。严格控制优秀率(一般不超过总人数的20%)。
5、实习鉴定表及相关材料应由系部归档保存,并做到能及时调阅,以为今后的教学研究提供资料。
6、实习结束后,各实习点和系(部)要写出实习总结,并报教务处。
五、生产实习的管理
生产实习是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学生时间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其主要任务是掌握必要的应用技术,了解行业现行的管理体制和政策,完成综合性的生产实践或科研训练,培养学生独立的组织管理生产过程和社会活动能力。
1. 实习应主要在校外企业或基地进行,学生要以见习技术员的身份参加实践锻炼,要能够对学生的理论知识、实践技能、科研能力、社会适应性进行全面检查,为学生今后走上工作岗位做好思想上和业务上的准备。
2.生产实习成绩考核要以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主,以生产实习报告、实习日记和单位鉴定书等为依据。
3.生产实习结束后,学生要做出全面的实习总结,并由系(部)评定成绩,实习成绩分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级。各实习点和系(部)要写出实习总结,交教务处。
六、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的重要阶段,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通过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受到科研工作各环节的基本训练。以提高学身的综合素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1.毕业论文(设计)由院内、外讲师或工程师以上职称并有科研能力的教师指导,也可由高(中)、初级职称教师共同组成指导小组。初级职称的人员一般不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但可有计划的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确有能力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者,经系(部)学术委员会审批后可单独指导。为保证质量,一般每位教师指导不超过8名,有助教协助的可适当增加。
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依据培养目标的要求,考虑学生的专业基础,立题范围不宜过大,根据不同专业要求可拟定试验研究、工程设汁、工艺设计、软件开发、调研报告、理论研究等类型的课题,份量要适当。毕业论文(设计)的题(项)目先由指导教师提出,经系室讨论通过,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查,一般应在第六学期初向学生公布,最迟必须在第七学期初公布,供学生挑选。学生也可直接向学院学术委员会提出课题。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查认定后确定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3.指导教师要认真审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计划(任务书)。计划任务要写明本课题研究的国内外相关动态、本课题的主要研究内容和方法。
4.实施指导过程中要注意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学生的创新精神,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指导教师在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应对学生进行科研道德和技术政策方面的教育。
5.实验研究类毕业论文不少于5000 字,其中反映课题研究过程中直接取得信息的内容应在3000 字以上;调研报告、理论研究类毕业论文不少于10000 字;各学院要制定计对专业要求的毕业论文评价标准,毕业论文优秀率一般不超过10%。毕业论文(设计)的参考文献一般不少于10 篇(不含教科书)。
6.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由指导教师初审,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可以参加答辩的意见。
7.毕业实习结束后,由学院组织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教师或其他技术人员5人以上组成,主任委员必须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担任。
8.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采用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制记分。由答辩委员会提出意见,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在平衡考虑答辩委员会意见后确定学生成绩。
9.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学生应交回毕业论文(设计)的所有材料(包括设计说明书、图纸、论文、调研资料、参考资料、实验原始记录、软件资料等),对涉及内容中涉及的有关技术资料应付由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不能擅自对外交流或转让,并做好材料归档工作。毕业论文(设计)计划书、毕业论文(设计)表和毕业论文(设计)原件及答辩记录由系(部)统一归档保存并做到可随时调阅。
10.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系(部)应写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报教务处。
实践教学设计的环节多,过程复杂,各系(部)可根据此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在时间安排、场地建设、经费投入等各方面予以保证。
—、实验教学的管理
实验室要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基本要求,会同相关学科的高、中级职称教师制定实验教学大纲并报经学院批准。
依实验教学大纲编写的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经学院审定印刷后,在学院资料室存档。
指导实验的技术人员应具有初级以上职称和一定的实验技术、技能.新到实验室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要辅导本门实验一轮以上,经试讲、试做、考核合格方准上岗独立指导实验。任课教师必须参加实验准备。
实验室依据教学大纲确定的实验项目,在学院领导下与相关系、室协商后填写本学期实验教学计划表,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备案。指导教师应提前一周将要做的实验项目通知学生。
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应事先准备好实验所需的电脑、设备并试做,以确保实验的正常进行.指导教师讲授应条理清楚,重点突出,注意事项明确,示范操作要规范、标准.要严格要求学生,并及时纠正学生不规范操作,细心指导,学生自己设计的实验要经指导教师审定批准后方能实施。
实验结束后,指导教师要检查每组的实验数据与结果,并当场签字。对于不认真、违反操作规程的学生要及时批评教育.对于不接受教育的学生令其停止实验,成绩按不及格记。
指导教师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实验报告退回重做,对抄袭他人实验报告或擅自改动教师签字后的实验数据的学生应严肃处理。
单独设课的实验,要单独考试,以动手操作考试为主;未单独设课的实验课,考试的试卷中一般应有15%—30%的实验内容或实验课考核成绩以15%—30%计人总成绩.对于平时实验成绩不及格或不交实验报告者,不能参加本门课程的考试,需重修。
二、基本技能训练的管理
为了强化学生能力基本训练,提高学生的从业能力,要认真做好教师技能训练、职业技能训练和科研技能圳练,二项技能训练纳入教学计划,按课程方式进行组织,采取以学生活动为主,辅之以课上指导的方式进行。其成绩由学院组织单独考核。
1、职业技能训练
指培养与所学专业相关工种的实际操作技能的教学活动,达到初级工要求.安排在一、二年级进行,合计折合3—6 周。各系部根据专业特点拟定出训练大纲和考试考核办法。每学期做出计划,包括活动内容、场地,指导教师等。
2、基本技能训练
指培养学生专业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教学活动,使之获得基本的工作技能。安排在一、 二、三年级进行.以班级活动为主要训练形式,一般每两周安排一次集中指导和考核。由个专业制定基本技能训练指导大纲和技能训练大纲。每学期各学院会同相关部门做出安排。
3、科研技能训练
指培养学生从事本专业试验研究能力的教学活动,安排在二年级以后进行,每学期集中指导时间不少于1周。要为学生安排具体指导教师.学生所写的科研报告由学院归档保存.学生成绩由指导教师提出意见,由学院 组织评委会平衡确定.
三、教学实习的管理
教学实习与课程配合进行或单独设立,重在培养学生的单项实践技能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教学实习要按教学实习指导书(或实习指导大纲)进行,指导教师要事先提出场地、 设备和材料的使用计划,报学院批准后,按汁划认真做好准备。
每班(以30 人计)要安排2 名实习指导教师,并设组长一人,组长由具有讲师或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教学实习的考核可用操作考试、成果或实习报告评价等形式进行.项目较多的实习要分单项进行考核.超过一周的教学实习按一门课对待,单独记学分;短时间的教学实习作为有关课程的一部分,但其考核成绩要记人总成绩。教学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必须重修。
四、认识实习的管理
1、实习内容要力求丰富充实,使学生在特定的时间内取得最大的收获。
2、实习要根据审批后的实习计划由系(部)组织实施.遇特殊情况需要变动时,须申明理由报教务处批准。
3、每个学生至少完成一份不少于2000 字的实习调研报告,至少组织一次班级活动。
4、实习结束后,由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对每个学生的实习表现做出鉴定和成绩评定,实习鉴定应全面、客观的反映学生的实习成绩,反映各自特点。实习成绩分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级,评定标准由各系(部)根据各自情况和课程特点确定。严格控制优秀率(一般不超过总人数的20%)。
5、实习鉴定表及相关材料应由系部归档保存,并做到能及时调阅,以为今后的教学研究提供资料。
6、实习结束后,各实习点和系(部)要写出实习总结,并报教务处。
五、生产实习的管理
生产实习是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学生时间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其主要任务是掌握必要的应用技术,了解行业现行的管理体制和政策,完成综合性的生产实践或科研训练,培养学生独立的组织管理生产过程和社会活动能力。
1. 实习应主要在校外企业或基地进行,学生要以见习技术员的身份参加实践锻炼,要能够对学生的理论知识、实践技能、科研能力、社会适应性进行全面检查,为学生今后走上工作岗位做好思想上和业务上的准备。
2.生产实习成绩考核要以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主,以生产实习报告、实习日记和单位鉴定书等为依据。
3.生产实习结束后,学生要做出全面的实习总结,并由系(部)评定成绩,实习成绩分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级。各实习点和系(部)要写出实习总结,交教务处。
六、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的重要阶段,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通过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受到科研工作各环节的基本训练。以提高学身的综合素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1.毕业论文(设计)由院内、外讲师或工程师以上职称并有科研能力的教师指导,也可由高(中)、初级职称教师共同组成指导小组。初级职称的人员一般不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但可有计划的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确有能力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者,经系(部)学术委员会审批后可单独指导。为保证质量,一般每位教师指导不超过8名,有助教协助的可适当增加。
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依据培养目标的要求,考虑学生的专业基础,立题范围不宜过大,根据不同专业要求可拟定试验研究、工程设汁、工艺设计、软件开发、调研报告、理论研究等类型的课题,份量要适当。毕业论文(设计)的题(项)目先由指导教师提出,经系室讨论通过,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查,一般应在第六学期初向学生公布,最迟必须在第七学期初公布,供学生挑选。学生也可直接向学院学术委员会提出课题。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查认定后确定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3.指导教师要认真审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计划(任务书)。计划任务要写明本课题研究的国内外相关动态、本课题的主要研究内容和方法。
4.实施指导过程中要注意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学生的创新精神,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指导教师在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应对学生进行科研道德和技术政策方面的教育。
5.实验研究类毕业论文不少于5000 字,其中反映课题研究过程中直接取得信息的内容应在3000 字以上;调研报告、理论研究类毕业论文不少于10000 字;各学院要制定计对专业要求的毕业论文评价标准,毕业论文优秀率一般不超过10%。毕业论文(设计)的参考文献一般不少于10 篇(不含教科书)。
6.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由指导教师初审,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可以参加答辩的意见。
7.毕业实习结束后,由学院组织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教师或其他技术人员5人以上组成,主任委员必须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担任。
8.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采用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制记分。由答辩委员会提出意见,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在平衡考虑答辩委员会意见后确定学生成绩。
9.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学生应交回毕业论文(设计)的所有材料(包括设计说明书、图纸、论文、调研资料、参考资料、实验原始记录、软件资料等),对涉及内容中涉及的有关技术资料应付由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不能擅自对外交流或转让,并做好材料归档工作。毕业论文(设计)计划书、毕业论文(设计)表和毕业论文(设计)原件及答辩记录由系(部)统一归档保存并做到可随时调阅。
10.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系(部)应写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报教务处。
实践教学设计的环节多,过程复杂,各系(部)可根据此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在时间安排、场地建设、经费投入等各方面予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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