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毕业实习管理办法
作者:来源:时间:2013-04-08
根据2009级计算机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对我院2013届计算机专业学生的毕业实习作如下安排:
一、毕业实习的目的和地位
毕业实习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设置的各专业学生必修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通过其亲身体验、自己动手完成的教学过程,其目的是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毕业实习环节合格者获得5学分;按2009级计算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毕业实习不能免修。
二、实习时间
根据学院人才培养方案,2013届计算机专业本科生实习从2012年2月27日至2012年5月25日止。
三、实习方式
根据学院学生实习管理暂行办法,学生在毕业前进行一次较全面、综合、深入的专业实习。系部根据学生所学专业与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联系,教师组织分散实习;学生可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分散实习。未落实实习单位的学生,计算机系和学院协助解决。
四、实习要求
1.各系按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特点,制定毕业实习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012年12月25日前做好毕业生毕业实习动员工作,讲明实习的目的和要求,宣布实习纪律。系部的实习工作计划于毕业生离校前发到学生手中。
2.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领导和管理,系部要安排相关的专业老师保持和学生联系,定时到实习点对学生进行检查和指导,解决学生在实习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学生毕业实习质量。
3.实习期间,要求每位同学写实习日记,为完成实习自我鉴定积累资料。实习结束后,要求每个学生有实习鉴定,鉴定需由实习单位评语和公章方可有效。实习结束后交给实习指导老师,作为实习成绩考核的依据,经指导老师评阅后上交所在系存档保留。
五、实习纪律
1.加强学生安全意识教育,使学生学会自我保护,做好实习中的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实习计划的安排,努力完成实习任务。
3.学生要自觉遵纪守法并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习中讲文明礼貌,虚心向实习单位干部员工学习,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学校声誉。
4.凡不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不予评定实习成绩,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取得毕业资格。
六、成绩评定
学生的实习成绩,根据其本人实习期间的自我鉴定、实习单位鉴定,由指导教师负责评定,教研室主任审核。成绩评定分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
七、实习总结
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在实习结束一周内提交实习总结报告,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学生的考核成绩,提出改进实习工作的建议。实习总结经系主任审阅后,保存在系,并送学院备案。
八、检查与评估
系部不定期派人深入实习现场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实习的进展情况、指导教师的教书育人、指导等情况;学生的出勤、纪律、进度、思想状况、学生的实习报告等情况。
一、毕业实习的目的和地位
毕业实习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设置的各专业学生必修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通过其亲身体验、自己动手完成的教学过程,其目的是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毕业实习环节合格者获得5学分;按2009级计算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毕业实习不能免修。
二、实习时间
根据学院人才培养方案,2013届计算机专业本科生实习从2012年2月27日至2012年5月25日止。
三、实习方式
根据学院学生实习管理暂行办法,学生在毕业前进行一次较全面、综合、深入的专业实习。系部根据学生所学专业与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联系,教师组织分散实习;学生可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分散实习。未落实实习单位的学生,计算机系和学院协助解决。
四、实习要求
1.各系按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特点,制定毕业实习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012年12月25日前做好毕业生毕业实习动员工作,讲明实习的目的和要求,宣布实习纪律。系部的实习工作计划于毕业生离校前发到学生手中。
2.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领导和管理,系部要安排相关的专业老师保持和学生联系,定时到实习点对学生进行检查和指导,解决学生在实习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学生毕业实习质量。
3.实习期间,要求每位同学写实习日记,为完成实习自我鉴定积累资料。实习结束后,要求每个学生有实习鉴定,鉴定需由实习单位评语和公章方可有效。实习结束后交给实习指导老师,作为实习成绩考核的依据,经指导老师评阅后上交所在系存档保留。
五、实习纪律
1.加强学生安全意识教育,使学生学会自我保护,做好实习中的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实习计划的安排,努力完成实习任务。
3.学生要自觉遵纪守法并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习中讲文明礼貌,虚心向实习单位干部员工学习,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学校声誉。
4.凡不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不予评定实习成绩,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取得毕业资格。
六、成绩评定
学生的实习成绩,根据其本人实习期间的自我鉴定、实习单位鉴定,由指导教师负责评定,教研室主任审核。成绩评定分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
七、实习总结
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在实习结束一周内提交实习总结报告,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学生的考核成绩,提出改进实习工作的建议。实习总结经系主任审阅后,保存在系,并送学院备案。
八、检查与评估
系部不定期派人深入实习现场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实习的进展情况、指导教师的教书育人、指导等情况;学生的出勤、纪律、进度、思想状况、学生的实习报告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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