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实训中心规章制度

作者:来源:时间:2013-04-08

  实验室工作是教学实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在教学、实训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实验室管理走向系统化规范化,使学生在实验和实训中获得尽可能多的能力,特制定实验室管理工作规范如下:
 
 一、安全检查制度
 1、实验室必须做到人走灯灭,不许有明火,不许私用电炉。
 2、实验室不准存有现金及私人物品。离开实验室时,必须锁好门窗,做好防盗工作。
 3、实验室物品有专人保管,做到定期检查。
 4、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没有领导批准不许私自借用他人。
 5、各种安全防范措施要准备齐全,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必须上墙,各种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6、实验室节假日必须进行防火、防盗、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7、对由于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引起失火、被盗, 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设备仪器损坏严重等重大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院(部)、校保卫处报告,进行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不报及缩小或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严肃处理。
 
 二、实验室设备、低值易耗品和材料管理制度
 1、实验教师负责实验室的各种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和材料的领取、保管、发放。做到数字准确,帐(卡)物相符。
 2、对各种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和材料的领取,必须经实验室教师批准,办理领取手续。做到物品管理齐全有序。
 3、对各种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和材料的保管要根据不同性质和要求分别作到防火、防尘、防热、防潮、防腐蚀等工作。防止丢失损坏。
 4、对各种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和材料丢失损坏必须有记录,重大损坏,丢失应及时报告。
 5、实验室不得他人随便进入,钥匙不得随意借用他人,其他人员不得另配实验室钥匙。
 
 三、实验室守则
 1、实验教学是重要的教学环节,应按教学计划和实验教学大纲要求进行,不得随意减少或增加实验项目和课时。
 2、实验教学必须有实验指导书,否则不得进行实验。
 3、为保证实验教学质量,指导教师必须完成预做实验。学生必须进行预习,没预习者不得参加实验。
 4、实验前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应认真讲解与本次实验有关的技术知识、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精心教学,培养学生的独立操作能力和严谨求实的科学实验作风。
 5、学生必须遵守实验室各种规章制度,爱护实验设备,节约实验材料,对违反规章制度和实验规程者,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要及时提出批评,予以纠正。对不服从管理者有权停止其本次实验。
 6、学生实验后要认真、及时地完成实验报告。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要认真批改。不合格者要重做实验、重写实验报告。
 7、实验教学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本门课程考试,本门课程按不及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