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6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15-12-23

各院部:
  自2013年我校连续三年组织了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老师们积极踊跃参加,共申报142个项目,其中省级甲类30项,省级乙类30项,校级82项。我校省级优秀项目被省教育主管部门推荐为国家级项目:2013年4项,2014年6项,2015年9项。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创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质量,涌现更多的好项目,促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创新、创业活动,不断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大学生的科学素质和文化素养,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现将组织开展2016年校级大创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注重过程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注重创新的过程。引导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不限专业,根据学生兴趣自主选题。不断提高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
  2、注重实践创新。鼓励学生结合专业,从自身所长与兴趣出发,积极参与实验实践活动,在探索、研究、创新的实践训练过程中,提出自己的观点与见解。
  3、注重切实可行。训练计划项目要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
  4、每个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指导教师1人,学生参与人数不超过5人。
  二、项目类别
  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
  三、具体说明:
       1、“申报书”分创新和创业两个申报书,根据项目的具体分类,填写相应的申报书(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均填写创业申报书)。
       2、“申报书”中各部分内容应填写完整,“院部评审意见”由各院部院长、主任签署意见。
       3、“项目信息表”中的序号:由各院部进行初审排序后填写完成。各院部进行内部初审排序时,请认真审核项目申请表的各项内容,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排名。排名时,应优先考虑近三年我校大创项目的延续项目及近三年已被评为国家级或省级项目的指导教师项目。
       4、“项目编号”,项目经学校评审后统一给出。
       5、“项目信息表”由各院部对项目进行初审排序后填写,各院部院长、主任签字确认。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1、将《沈阳城市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1)/《沈阳城市学院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2)报送到所在院部,由院部进行初审评分,初审后将推荐项目按评分排序汇总,填写《沈阳城市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3)。以各院部为单位,统一将《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电子版打包发送到ky_13220@163.com指定邮箱,邮件以“2016校级大创项目申报+院部名称”命名,《项目信息表》纸质版报送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报送时间:2016年3月10日下班前截止。
  五、评审立项
  1、3月中旬,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
  2、评审通过的项目,将参加3月下旬的现场答辩。答辩形式:(1)每个项目安排一名学生进行3-5分钟讲述;(2)专家提问,学生解答。
  3、4月初公布校级立项名单。
  4、从校级立项中优选出推荐到省级立项。评审结果报送校长办公会最终审议确定推荐项目,报送辽宁省教育厅。
  此项工作为绩效考核项目,望各院部及老师给予关注,踊跃参加。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