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17-03-15

  各院部:
  为提升我校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质量,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成果,促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注重过程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注重创新的过程。引导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不限专业,根据学生兴趣自主选题。不断提高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
  2、注重实践创新。鼓励学生结合专业,从自身所长与兴趣出发,积极参与实验实践活动,在探索、研究、创新的实践训练过程中,提出自己的观点与见解。
  3、注重切实可行。训练计划项目要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
  4、每个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学生团队人数不超过5名,指导教师1名。
  二、项目类别
  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
  三、具体说明
  1、申报团队填写《沈阳城市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由项目指导教师所在部门进行初审评分,择优推荐参加学校选拔。本年度实行限额申报,即每个院部推荐项目不超过10项,机关教辅部门总数不超过10项。指导教师仅限指导1个项目。
  2、指导教师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并有一定的学术水平,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为增强项目竞争力,应根据项目需要,打破学院和专业壁垒,跨学科组建团队。团队一般应有年级梯队,以利于项目可持续开展。
  4学校评审。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并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申报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5、各项目团队应切实保护好自己项目的权益。评审过程中如发现雷同项目等情况,视为学术不端行为,取消所有雷同项目的推荐资格。
  6、《匿名申报书》中,不能出现指导教师、团队成员的信息。如有违规,取消推荐资格。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1、将《沈阳城市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1)/《沈阳城市学院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3)word 版,《创新\创业匿名申报书》(附件2、附件4)PDF版,报送到所在院部(机关教辅部门报送到教师发展中心)。由院部进行初审评分,初审后将推荐项目按评分排序汇总,填写《沈阳城市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5)。以各院部为单位,统一将《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word格式、《匿名申报书》PDF格式,电子版打包发送到ky_13220@163.com指定邮箱,邮件以“2017大创项目申报+院部名称”命名,《项目信息表》纸质版由所在院部领导签字后报送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报送时间:2017年4月7日下班前截止。
  五、日程安排
  第一阶段:(3月15日-4月7日)项目申报。各团队提交申报书,各学院初审,推荐参加学校评审的项目。
  第二阶段:(4月10日-4月13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第一轮评审。
  第三阶段:(4月19日-4月25日)组织专家进行第二轮评审;结果公示。
  此项工作为绩效考核项目,望各院部及老师给予关注,踊跃参加。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