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沈阳城市学院校级大创训练计划项目暨省级大创训练计划培育项目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17-05-08

各院部: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15]70号)。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创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质量,涌现更多的好项目,促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创新、创业活动,不断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大学生的科学素质和文化素养,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现组织开展我校2017年校级大创训练计划项目暨省级大创训练计划培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结合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中列入教学计划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以及各学院已经开展并正在实施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特组织开展2017年度校级大创训练计划项目立项,为申请省级及国家级立项做好培育工作。
  2、注重过程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注重创新的过程。引导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不限专业,根据学生兴趣自主选题。不断提高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
  2、注重实践创新。鼓励学生结合专业,从自身所长与兴趣出发,积极参与实验实践活动,在探索、研究、创新的实践训练过程中,提出自己的观点与见解。
  3、注重切实可行。训练计划项目要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
  4每个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学生团队人数不超过5名,指导教师1名
  二、项目类别
  2017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
  三、具体说明
  1、申报团队填写《沈阳城市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由项目指导教师所在部门进行审核,择优推荐。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数量不宜超过2项。
  2、指导教师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并有一定的学术水平。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对于评审通过的项目,作为我校2017年度校级大创训练计划项目,同时列为我校的省级培育项目。学校将统一组织填报辽宁省大创项目管理平台。
  4、各项目团队应切实保护好自己项目的权益。评审过程中如发现雷同等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项目的推荐资格。
  5、已申报2017年度省级大创的项目,直接进入2017年度校级大创项目的评审,无需重新申报。但计入指导教师项目数。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1、将《沈阳城市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1)/《沈阳城市学院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2)word 版,报送到所在院部。由院部进行初审评分,初审后将推荐项目按评分排序汇总,填写《沈阳城市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3)。以各院部为单位,统一将《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电子版打包发送到ky_13220@163.com指定邮箱,邮件以“2017校级大创项目申报+院部名称”命名,《项目信息表》纸质版由所在院部领导签字后报送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 报送时间:2017年5月12日(本周五)下班前截止。
  此项工作为绩效考核项目,立项数量将计入“一师一项”项目考核,望各院部领导及老师给予充分重视,踊跃申报。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教务处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