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18-04-11

各院部:
  为提升我校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质量,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成果,促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注重过程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注重创新的过程。引导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不限专业,根据学生兴趣自主选题。不断提高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
  2、注重实践创新。鼓励学生结合专业,从自身所长与兴趣出发,积极参与实验实践活动,在探索、研究、创新的实践训练过程中,提出自己的观点与见解。
  3、注重切实可行。训练计划项目要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
  4、每个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学生团队人数不超过5名,指导教师1名。
  二、项目类别
  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
  三、具体说明
  1、申报团队填写《沈阳城市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由项目指导教师所在部门进行审核和把关,避免出现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知识产权和投资股权纠纷等问题,择优推荐参加学校选拔。
  2、凡已申报沈阳城市学院创新创业基金的项目,均被列为我校2018年度校级大创训练计划项目,并参加省级项目的选拔评审。
  3、除申报上述沈阳城市学院创新创业基金项目外,要求每个学院至少再推荐10项创新创业项目,参加我校2018年度校级大创训练计划项目评审,同时参加省级项目的选拔评审。
  4、指导教师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并有一定的学术水平,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5、为增强项目竞争力,应根据项目需要,打破学院和专业壁垒,跨学科组建团队。团队一般应有年级梯队,以利于项目可持续开展。
  6学校评审。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并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申报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7、各项目团队应切实保护好自己项目的权益。评审过程中如发现雷同项目等情况,视为学术不端行为,取消所有雷同项目的推荐资格。
  8、《匿名申报书》中,不能出现指导教师、团队成员的信息。如有违规,取消推荐资格。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1、将《沈阳城市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1)/《沈阳城市学院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3)word 版,《创新\创业匿名申报书》(附件2、附件4)PDF版,报送到所在院部(机关教辅部门报送到教师发展中心)。由院部进行初审评分,初审后将推荐项目按评分排序汇总,填写《沈阳城市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5)。以各院部为单位,统一将《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word格式、《匿名申报书》PDF格式,电子版打包发送到ky_13220@163.com指定邮箱,邮件以“2018大创项目申报+院部名称”命名,《项目信息表》纸质版由所在院部领导签字后报送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报送时间:2018年4月17日下班前截止。
  3、为符合上级的统一要求,凡申请沈阳城市学院创新创业基金的项目需按本次通知要求填写申报书进行申报。
  五、日程安排
  第一阶段:(4月11日-4月17日)项目申报。各团队提交申报书,各学院初审,推荐参加学校评审的项目。
  第二阶段:(4月18日-4月20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第一轮评审。
  第三阶段:(4月23日-4月25日)组织专家进行第二轮评审;结果公示。
  第四阶段:(5月7日-5月9日)所有校级以上大创项目,统一填报辽宁省大创项目管理平台。(如未能按时填报平台,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申报,取消资格。)
  此项工作为绩效考核项目,立项数量将计入“一师一项”项目考核,望各院部领导及老师给予充分重视,踊跃申报。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