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21-08-14
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1 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254号)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开展此项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依照《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组织开展,立项范围参照《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2)。
二、申报要求
1、请各部门在《2021年度沈阳城市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中择优推荐,项目名称和内容可根据省厅要求适当调整。
2、原则上要求每个学院推荐2个项目,职能教辅部门如有申报意向需单独向教务处申请。
3、请各部门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开展部门内评选、推荐和排序工作,部门内无异议后进行申报。
三、材料报送
1、报送要求: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初审排序,将排序后的《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部门公章,提交扫描版)、《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请以指南题号+空格+推荐部门+两位推荐序号命名)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sycu_jwc@126.com;
2、截止时间:2021年8月2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教务处
2021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