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18-03-22

  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大力推进教育科研创新,增强服务和支撑教育现代化发展的能力,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辽教科规办字[2018]3号),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重点课题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等重大决策,紧密结合我省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及乡村振兴计划等重大部署,聚焦辽宁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深入开展对策性研究
  一般课题应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内涵发展主题,结合各级各类教育和院校的改革与发展实际,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基础研究课题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课题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应用价值。
  二、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重点课题与一般课题,不得兼报。申报重点课题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熟悉所研究问题的实践和政策进展。
  三、各院部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切实履行初审责任,加强对课题研究内容的意识形态审查;不得推荐非教育研究类选题;不得重复申报推荐省社科规划基金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社科联已批准正式立项课题;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结题者不能再次申报、推荐。
  四、以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的材料包括:《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18版)》一式1份;《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18版)》一式3份;《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请发送至ky_13220@163.com指定邮箱,邮件以“省教育科学规划2018立项课题+院部”。纸质版报送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项目管理部。
  五、截止日期:2018年5月11日。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