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9年度沈阳城市学院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20-08-29
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沈阳城市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精神,获批立项已满一年的研究周期,现将组织2019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结题受理范围:沈阳城市学院批准立项的2019年度校级教改项目,在研时间满1年的课题;2017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申请延期结题的3个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2。
2、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要严格按照《关于公布2019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确定的立项课题,完成预定的研究任务。
3、结题上报材料:结题申请书、与本课题相关的公开出版发表的论文、著作(包括在校园网梧桐论坛发表的论文)、与本课题有关的成果鉴定、获奖证明及其它成果材料。成果认定时间范围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4、因特殊情况到期课题不能按时结题,要申请延期结题,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签字报送到教务处,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延期一年结题。不能按时结题或不结题者以后将限制立项。
5、项目负责人为离职人员的项目,由所在部门提交情况说明,部门负责人签字做撤项处理。
6、结题验收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结题工作。
7、报送材料及要求
(1) 报送材料:《沈阳城市学院教改课题结题申请书》(附件3)、成果佐证材料(形成一份文件)、《沈阳城市学院教改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附件4);
(2) 报送形式及命名方式: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请按照“报送方式示例”进行报送;
(3) 报送地址及截止时间:将以上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sycu_jwc@126.com,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10月5日。
教务处
2020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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