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20-11-27
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辽教办发[2020]155号)通知要求,我校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8年度立项且通过中期检查的本科教改项目,名单见附件3。
二、提交材料
1.附件1:《项目结题验收书》(签字盖章,纸质版、扫描件各一份)。
2.附件2:《验收汇总表》(盖部门公章,纸质版、扫描件各一份)。
3.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各一份)。
三、验收要求
1.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评审。
2.学校将对验收结果进行校内公示。公示后将验收结果报送到省教育厅相关部门。
3.项目成果形式是论文的,无项目主持人署名的论文、作者署名单位不是本校的论文、论文内容与项目不符的,均不能列入项目成果。
4.以研究报告作为项目成果结题的,需提供应用单位采用的原始件证明。
5.项目成果形式均需提供原件或有资质的图书情报部门提供的检索证明(查询报告),不提供成果原件的项目均不受理结项。
6.未完成项目研究内容的不能结项。
7.各院部要敦促项目主持人按时、按要求结项。
四、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1.截止时间:12月4日下班前。
2.请各位主持人将《项目结题验收书》、项目成果佐证材料、《验收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sycu_jwc@126.com指定邮箱,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发送电子版后报送纸质版)。项目成果原件用档案袋封装好,在档案袋封面贴好上交成果清单(接收与取回均以清单为准!)。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姗 89597607
教务处
2020年11月27日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