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沈阳城市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21-01-16


 

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坚持育人为本、注重能力培养”的办学理念,创建全国一流应用型大学的目标,深入推进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促进学校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应用型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沈阳城市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组织工作

1.各部门组织初评,排序后填写汇总表,择优向学校推荐申报立项。

2.教务处初审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送校领导批准后,正式立项,并行文公布。

二、立项范围及要求

1.立项范围参照《2021年度沈阳城市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每名申报人(主持人)仅限申报1个项目,每名教师最多只能参加2个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人数以不超过5人为宜。

3.已承担校级教改立项但尚未结题者,本次不能申报。已经获得校级以上级别立项的项目,不得以同一题目或内容重复申报。

4.结题时同一成果只可支撑一个项目,不可同时支撑多个项目。

5.如果项目成果为一篇论文,需要论文中有项目号,且知网可查。

6.立项申请中的人员、排序确定后,如无极特殊情况不允许变更。

7.结题时成果形式需与立项报告中成果形式一致。

8.校内教改研究项目的工作周期一般以一年为宜。需要长周期的研究工作可以分年度立项,接续进行。学校在项目立项满1年后受理项目结题申请,对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

9.校级教改立项是每年教师个人绩效考核及院部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也是学校向辽宁省教育厅推荐省级教改立项的基础。

三、材料报送

请各院部于2021年3月5日下班前,以部门为单位提交《2021年度校级教改研究项目汇总表》(需提交excel版及PDF版:excel版打印出来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为PDF版)和《沈阳城市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需提交PDF版:首页盖章后扫描,再与其他页合并),将两份文件放入以“XX部门2021校级教改申报材料”命名的文件夹,发送至sycu_jw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姗

联系电话:89597607

 

 

附件:

1.2021年度沈阳城市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

2.《沈阳城市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3.《2021年度校级教改研究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