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9年度沈阳城市学院校级教学改革延期结题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21-05-19
各部门:
根据《关于公布2019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2019年度校级教改延期结题项目现已满半年的修改周期,教务处现将组织2019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结题受理范围:《通知》中批准的2019年度校级教改延期结题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2、结题上报材料:结题申请书、与本课题相关的公开出版发表的论文、著作、与本课题有关的成果鉴定、获奖证明及其它成果材料。成果认定时间范围为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5月12日。
3、项目负责人为离职人员的项目,由所在部门提交情况说明,部门负责人签字做撤项处理。
4、除极特殊情况外,项目题目、项目成员及顺序均不允许变更。
5、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本次结题工作的项目,按照撤项处理。
6、延期结题验收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结题工作。
7、报送材料及要求
(1)报送材料:《沈阳城市学院教改课题结题申请书》(附件2)、成果佐证材料(形成一份文件)、《沈阳城市学院教改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附件3);
(2)报送形式及命名方式: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请按照“报送方式示例”进行报送;
(3)报送地址及截止时间:将以上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sycu_jwc@126.com,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5月30日。
教务处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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