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9年度沈阳城市学院校级教学改革延期结题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21-05-19

 各部门:

根据关于公布2019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2019年度校级教改延期结题项目现已满半年的修改周期,教务处现将组织2019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结题受理范围:《通知》中批准的2019年度校级教改延期结题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2、结题上报材料:结题申请书、与本课题相关的公开出版发表的论文、著作、与本课题有关的成果鉴定、获奖证明及其它成果材料。成果认定时间范围为201991日至2021512日。

3、项目负责人为离职人员的项目,由所在部门提交情况说明,部门负责人签字做撤项处理。

4、除极特殊情况外,项目题目、项目成员及顺序均不允许变更。

5、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本次结题工作的项目按照撤项处理。

6延期结题验收分为合格、不合格个等级。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结题工作。

7、报送材料及要求

1)报送材料:《沈阳城市学院教改课题结题申请书》(附件2)、成果佐证材料(形成一份文件)、《沈阳城市学院教改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附件3);

2)报送形式及命名方式: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请按照报送方式示例进行报送;

3)报送地址及截止时间:将以上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sycu_jwc@126.com,报送截止时间:2021530日。


教务处

202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