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沈阳城市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19-04-15

各院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坚持育人为本、注重能力培养”的办学理念,创建全国一流应用型大学的目标,深入推进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促进学校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应用型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沈阳城市学院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组织工作 

1、各院部组织初评,排序后填写汇总表,择优向学校推荐申报立项。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 

二、立项范围及申报要求 

1、立项范围参照《2019年度沈阳城市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 

2、每名申报人(主持人)仅限申报1项课题,每名教师最多只能参加2个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人数以不超过5人为宜。 

3、已承担校级教改立项课题,尚未结题者,本次不能申报。已经获得校级以上级别立项的课题,不得以同一题目或内容重复申报。 

4、校内教改研究项目的工作周期一般以一年为宜。需要长周期的研究工作可以分年度立项,接续进行。学校在课题立项满1年后受理课题结题申请,对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颁发结题证书。 

5、校级教改立项是每年教师个人绩效考核及院部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也是学校向辽宁省教育厅推荐省级教改立项的基础。 

三、申报程序 

1、申报者需按要求填写《沈阳城市学院教改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一份),申请书经相关院部主要领导审查批准后,报送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送校领导批准后,正式立项,并行文公布。 

四、报送材料 

   请各院部于5月24日下班前,以院部为单位统一将《2019年度校级教改研究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2019年度沈阳城市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纸质版报送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电子版发送到ky_13220@163.com,电子版以“院部名+2019校级教改”命名。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