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6-2017年度辽宁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17-05-25
各院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转发的《辽宁省档案局办公室关于推荐2016-2017年度辽宁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请各院部按照《辽宁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档发[2016]3号)规定的推荐条件和要求,切实把好初审关,择优推荐。
二、 推荐项目需填写《辽宁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励推荐书》(简称《推荐书》),并对项目内容进行综述,形成800字以内的《项目内容摘要》。
三、 请推荐院部将《推荐书》纸质版一式三份、科技成果(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到教师发展中心;《推荐书》及《项目内容摘要》电子版分别以“院部-项目名称-负责人-推荐书”和“院部-项目名称-负责人-摘要”命名,《汇总表》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ky_13220@163.com,邮件以“院部—档案科技成果”命名。
四、 截止日期:2017年6月13日下班前。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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