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省科技专家信息数据库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13-09-12
各院部: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建立辽宁省科技专家信息数据库的工作已经开始,参加人员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60周岁(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或博士生导师放宽至65岁,两院院士年龄不限)。本校决定,所有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干部及各类行政人员(包含本校内聘的副高级以上人员)均需要填写专家信息库。
填报方式:
采取二级管理员填写相关信息的填报方式。
1、辽宁省科技专家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为:
2、教务处为各学院提供申报系统二级用户管理员用户名和密码,请各学院指定负责人与检评办联系,获取二级用户管理员的用户名和密码。
3、二级用户管理员负责注册本学院的所有专家,将专家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需对申请入库专家信息进行审核和管理,审核无误上报学校。
4、各学院填写的专家信息时,应包括填写专业综合评价师资情况时填写的我校副高级以上教师,避免错漏。
4、请各学院组织好信息填报工作。
5、专家注册和二级管理员的使用方法请参看附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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