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受理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高等教育课题2014年度下半年结题鉴定申请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14-09-09
转发:关于受理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高等教育课题2014年度下半年结题鉴定申请的通知
9月5日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下发了《关于受理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高等教育课题2014年度下半年结题鉴定申请的通知》(辽高教会通字[2014]8号)。
凡2009-2012年间批准立项的高等教育领域(不含高等职业教育)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立项课题(含“思政”专项课题、2012年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专项课题)均可申请参加结题鉴定。本次结题验收活动后仍未结题的2009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将按撤项处理。被撤销立项的课题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的立项课题。
请需要结题鉴定的老师,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在9月29日之前将材料报送到教务处,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姚旭OA邮箱。
详情见:http://www.clner.com/Html/jiaoyuguihua/tongzhigonggao/956648.html
联系人:姚旭
联系电话:89597607
教务处
201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