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辽宁省教改研究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14-10-20

各院部及相关老师: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2012年度辽宁省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辽教办发[2014]190号)通知要求,我校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2年度立项且通过中期检查的本科教改项目,名单见附表。
  二、验收办法及要求
  1、项目主持人认真填写《项目结题验收书》,项目成果佐证材料电子版一起上交本院部教务办。
  2、请各院部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审查,并在《项目结题验收书》签署意见。
  3、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评审。
  4、学校将对验收结果进行校内公示。公示后将验收结果报送到省教育厅相关部门。
  5、项目成果形式是论文的,无项目主持人署名的论文、作者署名单位不是本校的论文、论文内容与项目不符的,均不能列入项目成果。
  6、未完成项目研究内容的不能结项。
  7、以研究报告作为项目成果结题的,需提供应用单位采用的原始件证明。
  8、项目成果形式均需提供原件(专利和获奖证书除外)或有资质的图书情报部门提供的检索证明(查询报告),不提供成果原件的项目均不受理结题。
  9、各院部要敦促项目主持人按时、按要求结题。
  三、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送时间:10月27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2、由院部统一将《项目结题验收书》、项目成果佐证材料、《验收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姚旭OA邮箱。项目成果原件用档案袋封装好,在档案袋封面贴好上交成果清单(接收与取回均以清单为准!),报送到教务处。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姚旭 89597607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