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4年度专业综合评价和新设专业评估参评专业数据材料进行网上公示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14-11-25
辽教办发[2014]215号
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
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第二阶段填报及数据材料自我核查工作已经结束,为广泛接受监督,确保评估评价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以及评估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现对参评专业填报的所有数据、材料进行网上公示,公示网址:专业综合评价参评专业(http://zy.upln.cn/gongshi2014/index.html),新设专业评估参评专业(http://zy.upln.cn/nsegongshi2014/index.html)。公示期自2014年11月25日起至2014年12月10日止。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各专业填报的数据、材料的真实性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异议材料不予受理,我厅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电话、传真:024-86896698。
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辽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邮编:110032。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