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选“十二五”优秀高教研究成果、优秀高教研究机构及优秀学会工作者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15-03-30
各院部:
为了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展示我省高等学校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决定开展“十二五”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及优秀学会工作者评选活动。通知详情见附件。
一、“十二五”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
1、申报材料
(1)填报《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申报表》一式3份(见附件2);
(2)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需要提供复印件一式3份(包括期刊的封面、目录、文章内容);专著成果需提供成果原件3份;未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需要提供标明作者姓名和撰写时间的打印件3份,并需要提供项目委托单位证明或成果采用证明。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影响的研究成果要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每项成果按《申报表》、成果复印件(或打印件)、佐证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专著的原件不需装订。
2、本校限报10项成果。
二、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
1、申报材料:《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申请表》(见附件3)和自荐材料一式3份。
2、本校限推荐1个机构参加评选。
三、优秀学会工作者
1、候选人填写《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优秀学会工作者申报表》(见附件4)一式3份。
2、本校限推荐1名人员参加评选。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1、材料报送时间:2015年4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版材料报送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105室,电子版发送到姚旭OA邮箱。邮件以“高教学会‘十二五’评选+院部”命名。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姚旭
电话:89597621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