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上报教研、科研数据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15-04-20

    根据学校督导处绩效考核工作要求,请各院部上报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至本学期第一个月的教研、科研数据。 

  1、教研、科研数据包括:发表论文;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科研成果、校级以上教改立项;市级以上专业建设立项;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专利等,统计表格见附件。
  2所报项目必须是以沈阳城市学院署名。论文以发表时间为准。
  3、对于上报的数据须提供佐证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回,复印件留存)。不能提供佐证材料的数据视为无效数据!
  4、请各院部严格按照时间段进行统计,切勿漏报、错报!
  5、本次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3月31日。
  6、报送材料:以院部为单位填写附件,电子版发送到姚旭OA邮箱。附件纸质版及佐证材料报送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7、上报时间:2015年4月21日下班之前。
  8、教研、科研数据每月统计一次,各院部月底上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汇总后于次月月初上报学校。
  9、联系人:姚旭
  联系电话:89597621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