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15-06-01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5]82号)的通知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周期为2年。
2、申报数量: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省内各普通本科高校每校1-2个。
3、有关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申报条件等详细信息见附件1。
4、申报时间与材料
请各申报院部于6月2日下班前,将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格式见附件2);支撑材料,包括企事业单位简介、资质证明、共建协议、反映基地整体情况的视频文件(3~5分钟,制作成ASF或WMV格式,分辨率640*480以上,大小控制在50M左右)、3~5幅图片(制作成JPG格式,每幅图片大小在2MB以内)。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ky_13220@163.com指定邮箱,因有视频资料,切记不要发送到OA邮箱。《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待学校对申报材料审查通过后,申报院部于6月4日登录“辽宁本科教学网”项目管理平台,填报“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模块信息。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