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上报教研、科研数据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15-07-02

    根据学校督导办绩效考核工作要求,请各院部上报2015年6月1日—2015年7月3日的教研、科研数据。 

  1、教研、科研数据包括:发表论文;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科研成果、校级以上教改立项;市级以上专业建设立项;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专利等,统计表格见附件。
  2所报项目必须是以沈阳城市学院署名。论文以发表时间为准;项目以立项通知书时间为准。
  3、对于上报的数据须提供佐证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回,复印件留存)。不能提供佐证材料的数据视为无效数据!
  4、请各院部严格按照时间段进行统计,切勿漏报、错报!
  5、本次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15年6月1日-2015年7月3日。
  6、报送材料:以院部为单位填写附件,电子版发送到姚旭OA邮箱。附件纸质版及佐证材料报送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7、上报时间:2015年7月6日下班之前。
  8、本次上报数据将与各院部2014年9月1日以来每月上报的教研、科研数据汇总,并作为本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计算人均数值的考核指标,以OA系统显示的教学人员(不含实验员及行政工作人员)为基准人数。
  9、联系人:姚旭
     联系电话:89597621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