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16年度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16-03-28

各院部 

  教育部2016年度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申请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 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 申请者须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有意申报的老师,请登录社科网(http://www.sinoss.net/)下载查看《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详情,并尽快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