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4年度辽宁省高校科研计划进展情况年度检查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16-04-20
各相关负责人: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对2014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进展情况年度检查的通知》(辽教办发[2016]36号)的要求,现就我校开展此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辽宁省教育厅2014年度批准立项的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项目。名单详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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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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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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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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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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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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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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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纤维自应力砼与老砼结合界面抗渗性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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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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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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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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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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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PST-CCE人才培养模式的会计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与专业特色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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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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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桂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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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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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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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文学对大学英语教学的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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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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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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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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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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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本科院校大学生职业素养发展体系的架构与课程研究与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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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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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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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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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城市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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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全面育人机制构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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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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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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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材料
1、每个申请检查的项目需提交《检查报告》一份,后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目录、经省教育厅审批的《项目申请书·评审书》的复印件、项目完成成果证明材料。《检查报告》用word格式、佐证材料用pdf格式。以上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
2、完成成果可提供原件或有资质的图书情报部门提供的检索证明(查询报告)。原件审核后返回,上报材料只提交一份复印件。
3、项目成果形式是论文的,无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或论文内容与项目不符的不能检查,但第二作者为通讯作者的除外。未完成项目研究内容的不能检查。以研究报告作为项目成果的,必须有使用单位的采纳证明及原本,而不是证明件。成果形式为论文的不能以会议论文集的形式检查,但被转载的除外。
三、材料报送
1、截止时间:2016年5月10日。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