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6年度上半年省高教学会课题结题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16-04-20

各院部: 

  根据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下发的《关于受理2016年度上半年学会课题结题申请的通知》(辽高教会通字[2016]3号)要求,现就我校组织结题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受理范围
  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批准立项,在研时间已满1年的“十二五”高等教育科研课题和“十二五”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2015年度立项课题不在本次结题受理范围之内)。
  二、结题申报材料
  1.《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单独装订,一式二份。
  2.课题立项通知复印件、研究经费决算表(仅限重点课题)、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材料等。重点课题主持人需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以上论文(论文显著位置需注明“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研课题或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名称及课题编号”)。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承诺以专著为最终研究成果的,须另提交专著原件二套。
  3.《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按照“十二五”高等教育科研课题和“十二五”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分别填写。
  4.《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和《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的电子版。
  相关结题表格见附件。
  三、结题材料受理时间
  2016年4月15日下班前截止。以院部为单位统一将纸质版报送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电子版发送到ky_13220@163.com指导邮箱,邮件以“2016上半年省高教学会结题+院部名称”命名。
  四、其他事项
  省高等教育学会将组成课题鉴定专家组对报送材料进行结题鉴定,鉴定结果将在辽宁教育科研网发布。
  省高教学会对每项课题收取结题鉴定评审费200元。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