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评选2016年辽宁省高等教育领域改革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16-09-21

各院部: 

  根据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下发的《关于征集评选2016年辽宁省高等教育领域改革发展典型管理的通知》(辽高教会通字[2016]16号)的通知精神,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征集评选范围
  高校在发展战略规划、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学科专业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本科教学改革、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质量评价、教育国际化等方面具有较大影响力、突出代表性的典型经验和工作亮点,包括已经得到省级以上领导可定、在全国会议上进行过经验交流、在国内报刊进行过宣传报道或经过实践检验确实具有创新、特色和良好效果的工作做法。具体内容可聚焦在本科院校转型、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一流学科与特色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师聘用与绩效评价制度改革、校企协同创新联盟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某一方面的亮点。
  二、评选程序和办法
  1、本次评选设优秀案例奖、获奖名单将在辽宁教育科研网公示,并颁发优秀案例获奖证书。优秀典型案例编入区域教育改革与发展案例库。2015年高教学会首批“高校助力振兴案例”已经入选案例库的直接列为优秀案例,不再重新提报申请材料、
  2、评审工作由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活动不收取评审费。
  三、案例内容要求
  申报典型案例选题要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案例要具有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
  1、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陈述客观事实,所述内容及相关数据具备完整性和一致性。
  2、典型案例材料要求条例清晰、文字精炼,字数在5000-6000字之间,并提供关键词和300字以内内容摘要,正文包含改革的实施背景,采取的主要举措和做法、取得的主要成效和经验启示。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有意向申报的院部,请填写《2016年辽宁省高等教育领域改革发展典型案例申报表》一式一份;《2016年辽宁省高等教育领域改革发展典型案例汇总表》一式一份;《案例文本》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到ky_13220@163.com指定邮箱(邮件以“案例+院部”命名),纸质版报送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截止日期:2016年10月18日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