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沈阳城市学院“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宣讲报告会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18-12-2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宣讲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沈阳城市学院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相关工作安排,进一步引导全校广大党员干部教师以思想大解放推动改革再深入、再实践、再创新、工作再抓实,通过讨论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辽宁振兴,人人有责”的主动作为意识,立足本职、勇于担当、无私奉献,努力创建“全国一流应用型大学”,更好地服务辽宁全面振兴发展。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召开沈阳城市学院“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宣讲报告会。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宣讲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沈阳城市学院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相关工作安排,进一步引导全校广大党员干部教师以思想大解放推动改革再深入、再实践、再创新、工作再抓实,通过讨论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辽宁振兴,人人有责”的主动作为意识,立足本职、勇于担当、无私奉献,努力创建“全国一流应用型大学”,更好地服务辽宁全面振兴发展。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召开沈阳城市学院“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宣讲报告会。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8年12月21日(星期五)14:00
  二、会议地点:南楼会议室
  三、主讲人:谢晓娟 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四、参会人员:
  校党委、纪委全体委员、党委工作部门负责人;各院部负责人;各党支部全体委员;通识教育学院思政部全体教师;全体专职学生工作干部队伍(学生处、团委、学院、社区辅导员)。
  五、会议要求和有关事项
  1.请与会人员着装整齐,党员佩戴党徽出席,并做好会议记录。
  2.大会会场设在南楼会议室,请与会人员严格遵守会议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出席会议须向党委宣传部请假。
  3.请与会人员做好安全保密工作,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保持环境卫生,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
  
  
  中共沈阳城市学院委员会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