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2学期第二期新入职教师培训工作安排

作者:来源:时间:2019-05-14

    根据学校教师培训工作总体安排,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于5月18日开展本学期第二批新入职教师培训,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9年4月以后新入职教师(含未参加第1期培训新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培训内容

    本期新入职教师培训分为校院两级进行,各自培训内容如下:

(一)校级培训。由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围绕校史校情、办学理念、育人体系、人事管理制度与绩效考核、教学管理规范等内容进行集中培训。具体安排见下表:

(二)院级培训。院级培训分为教学方法与技能和青年教师导师制两个内容。

    1、教学方法与技能培训。学院要针对新入职任课教师开展如何上好一门课、ppt设计与制作、分组教学、项目化教学、案例教学等实践化教学方法等主题培训,培训主题不少于4个,本专题培训在6月份完成。各学院要在培训开始前将培训计划表(附件1)上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随机检查。

    2、青年教师导师制。根据学校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办法(附件2),各学院要选派优秀教师担任无高校工作经历的新入职任课教师的导师,指导周期为2个学期。导师要根据新教师的专业方向和知识结构,制定培养计划,在教学各环节进行指导。各学院要按照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办法,认真落实好相关工作,明确学院、导师和青年教师的职责和任务,并做好培养过程的指导、管理和考核工作。各院部要建立专门档案,妥善保管青年教师导师制相关材料,如青年教师导师制登记表、培养活动记录、个人总结、听评课记录、会议记录、考核材料等。请各学院于5月27日前将纸质版青年教师导师制登记表(含培养计划)上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三、培训管理

    1、请参加培训教师按时参会,做好培训笔记。校级培训阶段结束后,请参加培训教师根据培训内容写一份不少于1500字的培训体会,于5月24日前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董文龙OA邮箱。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新入职教师的培养工作,帮助教师尽快实现教师角色转换。

    附件1:教学方法与技能培训计划表

    附件2:沈阳城市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办法

    附件3:沈阳城市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登记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9年5月14日

附件1:教学方法与技能培训计划表.xls
附件2:沈阳城市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办法.doc
附件3:沈阳城市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