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时间:2021-03-26
根据国家法定假日安排,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对清明节放假做如下安排: 一、放假时间:4月3日(周六)-4月5日(周一);
二、学生工作部门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工作;
三、各部门放假前确认教学楼、办公楼门窗水电关闭情况;
四、假期值班正常。
特此通知。
沈阳城市学院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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