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暑期放假安排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21-07-09
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暑假期间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2021年暑期放假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学生放假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至8月20日。8月16日至8月20日学生错时错峰、分批分次返校补考;8月21日、22日学生注册;8月23日正式上课。
2.教职工放假时间为2021年7月22日至8月18日。
3.体育俱乐部、美育艺术团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安排返校排练时间,并于返校前一周将具体安排报至校办。
二、相关工作要求
1.各部门按学校要求做好学期末各项收尾工作;做好学生离校、居家、暑期社会实践等安全、防疫指导工作;提前做好新学期各项准备工作。
2.各部门严格按照值班要求,做好暑假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值班人员要准时到岗,认真履责。
3.教职工离沈由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离沈向校办报备。非必要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和零星散发地区。
沈阳城市学院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