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寒假教师参加企业实践工作安排
作者:来源:时间:2021-12-27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专业实践能力,根据《沈阳城市院关于教师假期参加企业实践的有关规定》文件要求,现就2022年寒假教师参加企业实践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对象
我校全体专任教师均应参加企业实践。
1.专业教师,应结合本人承担的专业课程的实践化教学目标,深入企事业单位,在具体岗位上进行实践,提高自身的实践教学能力。
2.基础课类教师,由所在学院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改革需要自行安排。
二、实践时长
本期教师企业实践时长不少于1周(5个工作日)。
三、企业实践工作安排与要求
1.动员与规划:学院尽可能帮助新教师和青年教师积极联系实践单位,落实实践任务,明确实践目的和实践内容。教师在进行企业实践时,要进行广泛调查研究,虚心学习;实践结束后,教师可提交调研报告,实践化教学的项目书、教学案例、讲义、技能证书等作为认定实践成果的支撑材料。
2.落实与考核:各学院要充分重视和统筹安排好教师假期企业实践工作,根据专业和学科特点制定本部门教师假期企业实践考核办法。教师规范填写企业实践考核表,要求实践任务明确,实践日历详实,实践总结全面、深刻,紧密结合实践工作。实践单位的盖章要求使用红色印章。
3.评定与总结:各学院于下学期开学初,组织召开院级教师假期企业实践汇报会,并依据本部门制定的实践考核办法,从实践考核表填写、实践成果取得、实践汇报等方面对教师假期实践工作进行民主评定,评定等级分为A、B、C、D。学院要对本部门教师假期专业岗位实践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内容包括教师企业实践整体情况、取得的成果、典型代表教师和存在问题等内容。
四、上报材料时间
2022年3月11日(新学期第二周周五)前上报:
①教师企业实践考核表(见附件1)纸质版
②教师企业实践成绩评定表(见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
③本部门制定的实践考核办法 电子版
④本部门教师假期企业实践总结 纸质版+电子版
教师假期企业实践作为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的重要形式和有效措施,是实现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保证,也是我校“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重点,望各学院及全体教师给予充分重视,做好本期实践工作。
附件1:2022年寒假教师企业实践考核表
附件2:2022年寒假教师企业实践成绩评定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上一页: 关于开展创新创业竞赛指导线上培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