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环境生态保护科技大赛

作者:来源:时间:2019-08-09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环境生态保护科技大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为活跃大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激发大学生的专业学习热情,加强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合作精神的培养,推动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和实践教学改革,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平台,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大学生均可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1.作品由各高校统一报送,竞赛组委会不受理个人报送的作品。每所学校报送作品10项以内。 

  2.选手需填写2张报名表(1张所在高校存留,1张报送竞赛组委会)。 

  3.报名表、作品证明、汇总表中各项目填写(打印)工整,内容真实、准确,不得涂改。报名表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相关负责单位公章。 

  4.创作的作品完成人最多不得超过5人,并在报名表中按第一至五完成人的顺序填写。每件作品只能有1-2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在报名表中按第一、二指导教师的顺序填写。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1.作品类别 

  大赛作品要紧密围绕相关主题,分为科技理念作品和科技实物作品两类。科技理念作品是指能够体现资源节约和环保内涵的一种创意、理念、产品的虚拟概念设计;科技实物作品可以是已经制造出来的能够体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效果的发明制造或者计算机软件作品。 

  2.参赛作品要求 

  1)科技理念类作品须提交:虚拟概念设计图;3000字左右设计说明书。 

  2)科技实物类作品须提交:实物样机或放缩的实物样机图片、设计图纸;3000字左右的设计说明书。 

  3. 参赛作品报送要求 

  1)科技理念类作品需提交作品设计说明书(PDF格式)、虚拟概念设计图(PDF格式);科技实物类作品需要提供实物样机图片(并附主要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 

  参赛高校随作品报送报名表、作品证明和汇总表,汇总表要准确、清晰、规范,并注意与学生报名表填写内容一致。 

  2)进入现场答辩的实物类作品须携带实物或按比例制作的实物样品进行展示。 

  4.答辩要求 

  1)答辩方式 

  结合作品实物、模型和图纸进行讲解和答辩,要求答辩过程一律采用多媒体方式。 

  2)答辩内容 

  作品名称、功能和原理; 

  作品设计及制作工艺; 

  创新点及先进技术的应用。 

  3)答辩时间 

  完成人陈述时间5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竞赛分二级赛事,即高校选拔和辽宁省竞赛两个阶段。各参赛高校于91日前自行组织选拔赛,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辽宁省竞赛。 

  各高校参赛报名截止时间为95日,各参赛学校教务处或其他责任部门负责统一提交参赛作品报名表、设计说明书、虚拟概念设计图实物样机图片(并附主要设计图纸)和作品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bkjds@126.com;同时邮寄报名表和汇总表纸质版至竞赛组委会。评审后组委会通知入围决赛作品参加现场答辩,决赛时间为921日。 

  二、竞赛组织 

  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环境生态保护科技大赛由辽宁省教育厅主办,沈阳农业大学承办。由主、承办单位共同组织筹备大赛组织委员会,并聘请专家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大赛筹备组设在沈阳农业大学。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由大赛组委会聘请相关高校专家组成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环境生态保护科技大赛专家组,负责制定《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环境生态保护科技大赛评奖办法》并根据评奖办法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评审专家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要从设计作品的理念、设计制作、创新性等方面对作品进行评审,并结合选手答辩表现最终确定获奖等级。 

  (三)奖项设置 

  1. 竞赛设立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获奖比例根据作品质量以及报名情况由竞赛组委会确定。 

  2.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组织个人奖,根据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参赛作品数量及作品质量等情况,由竞赛组委会确定。 

  (四)申诉与仲裁 

  1.申诉 

  1)对于不符合竞赛规定的事宜,有失公平的评判,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参赛队可提出申诉。 

  2)申诉时,应递交由参赛队领队签字认可的书面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实事求是的充分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或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3)申诉时效,在当前轮次竞赛结束后20分钟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 

  2.仲裁 

  1)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竞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顺利进行和结果公平、公正。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报告后,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半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处理结果。 

  3)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五)竞赛结果公示 

  竞赛结果在比赛和计算统计分数工作完成后,当场宣布,并在辽宁本科教学网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专题栏目上同步进行公示。 

  四、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党秀丽 13604922085 

  刘正远 024-88487048-802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沈阳农业大学,邮编:110866 

  电子邮箱:hbkjds@126.com 

  竞赛工作群:747353842(为便于准确发布竞赛信息,本群由参赛高校指定一位竞赛负责教师加入,申请入群时备注高校名称及申请人姓名、具体单位,例:沈阳农业大学教务处 刘正远) 

  (二)其他 

  1. 知识产权 

  参赛作品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由知识产权引发的纠纷,责任由参赛者自负。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省竞赛组委会。 

  2.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环境生态保护科技大赛作品报名表 

  2. 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环境生态保护科技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 

    

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环境生态保护科技大赛实施方案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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