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TI杯”辽宁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实施方案
作者:来源:时间:2019-08-09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2019年辽宁省“TI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辽宁省“TI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是辽宁省教育厅、财政厅主办的面向全省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竞赛活动,是面向全省大学生的群众性科技活动,目的在于推动高等学校促进信息与电子类学科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的改革,有助于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大学生的实践创新意识与基本能力、团队协作的人文精神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有助于学生工程实践素质的培养、提高学生针对实际问题进行电子设计制作的能力;有助于吸引、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踊跃参加课外科技活动,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参赛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每支参赛队由三名学生自愿组合组成,不允许2人以下组队报名参赛。
参赛要求:
为保证竞赛质量,对参赛学校报名作如下要求:
1. “211工程”和“985工程”高校每校最多可组织30支参赛队。
2. 一般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每校最多可组织25支参赛队。
3. 独立学院每校最多可组织20支参赛队。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竞赛内容:
1. 竞赛题目包括“理论设计”和“实际制作”两部分,以电子电路(含模拟和数字电路)设计应用为基础,可以涉及模-数混合电路、单片机、嵌入式系统、DSP、可编程器件、EDA软件的应用。参赛队的个人计算机、移动式存储介质、开发装置或仿真器等不得带入测试现场(实际制作实物中凡需软件编程的芯片必须事先下载脱机工作)。
2. 竞赛题目应具有实际意义和应用背景,并考虑到目前教学的基本内容和新技术的应用趋势,对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和学生今后工作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
3. 竞赛题目着重考核参赛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知识进行理论设计的能力、实践创新和独立工作的基本能力、实验综合技能(制作与调试),并鼓励参赛学生发扬团队协作精神。
4. 竞赛题目在难易程度上,既要考虑使参赛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基本要求,又能使优秀学生有充分发挥与创新的余地。
5. 2018年辽宁省“TI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命题工作由竞赛组委会组织。
竞赛方式:
竞赛采用统一命题的方式,竞赛采用“半封闭、相对集中”的组织方式进行。竞赛期间学生可以查阅有关纸介或网络技术资料,队内学生可以集体商讨设计思想,确定设计方案,分工负责、团结协作,以队为基本单位独立完成竞赛任务;竞赛期间不允许任何教师或其他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指导或引导;竞赛期间参赛队员不得与队外任何人员讨论商量。参赛学校应将参赛学生相对集中在实验室内进行竞赛,便于组织人员巡查。为保证竞赛工作顺利进行,竞赛所需设备、元器件等均由各参赛学校负责提供。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5月20日
竞赛时间:2019年8月。竞赛以高校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工作,具体时间节点及相关竞赛工作进度安排另行通知。
报名方式:
各参赛高校负责本校的报名与情况汇总工作,按照参赛要求填写电子版的《2019年辽宁省“TI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报名汇总表》发送至竞赛邮箱,该表格电子版由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组委会提供。竞赛邮箱:lnedc83690111@163.com
学生自愿组合,三人一队,由所在学校统一向竞赛组委会报名。
竞赛所需场地及仪器设备、元器件或材料原则上由参赛学校提供。
(六)竞赛命题范围及限定选择参赛题目要求
为鼓励不同专业或专业方向的学生积极参加竞赛,竞赛专家组根据命题原则,编制若干个竞赛题目,供参赛学生选用。竞赛题目按方向分为电源类、信号源类、高频无线电类、放大器类、仪器仪表类、数据采集与处理类、控制类等赛题。
本届竞赛对参赛学校选择竞赛题目的参赛队数有如下限定要求:
对于信号源类、高频无线电类、放大器类等三类题目,本届竞赛要求“211工程”和“985工程”高校(包括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和辽宁大学等4所高校),每校每类题目必须至少有2个参赛队参加比赛(包括测评);其他高校,如果该校设有电子和通信类本科专业,每校每类题目必须至少有1个参赛队参加比赛(包括测评);其它类题目对参赛队数量不作要求。
对于没有按照以上要求参赛的学校,组委会将以该校限定选择参赛题目所要求的最少参赛队数作为减数,扣除该校总参赛队数,超出的参赛队不予测评。
(七)竞赛环境与设施
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将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网上发题方式。
竞赛组委会督促参赛各个院校自行准备竞赛所需的专门场地、设备和元器件。要求各个院校根据资源共享的要求,开辟专门的竞赛实验室,按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组委会要求配备参赛所需的各种仪器和设备,准备充足的电子元器件。在准备过程中,竞赛组委会由专门人员负责对各校提出的各类问题进行了及时的指导和解答。
二、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竞赛组织委员会:
主 任:孙华林 辽宁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张立志 东北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常务副院长
委 员:
鲍玉斌 东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张 石 东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
秘 书:
王世远 东北大学创新创业学院竞赛部部长
王明全 东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李大宇 东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组织形式
组织运行模式为:“政府主办、专家主导、学生主体、社会参与”十六字方针,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参与积极性。
在竞赛主办单位及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由竞赛承办单位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同时组织成立竞赛专家委员会负责竞赛的评审。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1.参赛学生必须按统一时间参加竞赛,按时开始和结束竞赛。
2.参赛学校必须按时收回学生的设计报告、制作实物、登记表一并装箱,确保贴上赛区统一制作的封条。赛区组委会负责集中保存各参赛学校上交的作品,供赛区专家组开箱评审。
3.竞赛期间,参赛学生可以使用各种图书资料和计算机网络资源,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队外人员进行讨论交流,教师和其他非参赛队员必须回避。
4.竞赛期间,竞赛组委会要组织巡视检查,以保证竞赛活动公正进行。
5.在竞赛中如发现教师参与、他人代做、抄袭及被抄袭、队与队之间交流、不按规定时间发题和收题等现象,将取消参赛资格和获奖,并通报批评。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评审工作科学规范,严格执行竞赛组委会专家组关于竞赛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赛区专家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评分标准和原则,在竞赛开始前制定竞赛评审实施细则。
(三)奖项设置
根据作品质量设立省一、二、三等奖,各奖项获奖比例由竞赛组委会根据报名情况和竞赛成绩确定。此外,为鼓励学生广泛参与这一活动,同时设置“成功参赛”或类似意义的奖项,凡按时完成竞赛内容、达到基本要求的参赛队均可颁发“成功参赛证书”或类似奖项证书。
设立“优秀组织奖”,对竞赛组织中表现出色的高校给予表彰奖励;设立“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和“优秀指导教师”奖项,对竞赛组织中表现出色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设立“优秀测评专家”奖项,对竞赛测评中表现出色的测评专家给予表彰奖励。
(四)申诉与仲裁
竞赛组委会评审委员会负责受理申诉。受理申诉的重点是违反竞赛章程的行为,包括作品抄袭、不公正的评比等。对于要求复评以提高获奖等级的申诉,原则上不予受理。
申诉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提出的申诉,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包括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地址等),并有本人的亲笔签名;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通讯地址(包括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地址等),并加盖公章。不实名提出的异议无效。大赛组委会对提出申诉的个人或单位信息给予保密。与申诉有关的学校的相关部门,要协助大赛组委会对异议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大赛组委会在申诉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向申诉人答复处理结果。
(五)竞赛结果公示
竞赛结果将在现场评审结束2日内在“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管理平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四、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世远,王明全
电话:024-83690111,024-83690577;
电子邮箱:lnedc83690111@163.com
QQ群:175779885
(二)领队与选手须知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在组织过程中将遵循辽宁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组委会的相关要求,请各学校领队及参赛队员及时关注“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管理平台”网站竞赛页面、邮件和QQ群的相关通知。
(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2019年辽宁省“TI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报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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