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目标
通过建设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促进高校和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实务部门等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的建立。推动高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升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
二、建设内容
1.健全组织管理体系
实践基地应依托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以下统称企事业单位)共同建设,并由校企双方主要领导担任实践基地的负责人。各实践基地应以人才培养为目标,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有关校外实践教育的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
2.改革校外实践教育模式
遵照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对各类学生制定有针对性的实践教育方案,积极推动校外实践教育模式改革,由参与共建的高校和企事业单位共同制定校外实践教育的教学目标和培养方案,共同建设校外实践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组织实施校外实践教育的培养过程,共同评价校外实践教育的培养质量。
3.建设专兼结合指导教师队伍
实践基地的指导教师队伍,应由高校教师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组成,实践基地应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指导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4.建立开放共享机制
各实践基地除承担共建高校的学生校外实践教育任务外,还应向其他高校开放,主动发布实践基地有关信息,根据接纳能力接收其他高校的学生进入实践基地学习。
5.保护高校学生的合法权益
实践基地应加强对高校学生安全、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的教育,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要提供充分的安全保护设备,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
三、具体安排
1.项目类别
实践基地分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文科实践教育基地、理科实践教育基地、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法学教育实践基地、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药学实践教育基地等类别。优先支持兼顾其它学科门类、具备多种实践教育形式的综合性实践基地的建设,优先支持参与“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相关专业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重点支持与我省医养结合、中医药产业、工艺美术产业、旅游产业、文化产业、服务外包产业、生态省等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鼓励通过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共同建设能够为区域内高校相关专业学生提供实践条件的综合性基地。
2.申报数量
省内各普通本科高校每校1-2个。
3.建设周期
实践基地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
4.申报时间与材料
请各学校于2018年9月3日-9月7日登录“辽宁本科教学管理平台”(www.upln.cn)“项目管理”模块,点击“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栏目填报以下材料,用户名为:xwjd+学校代码;初始密码为:xwjd2018,逾期不予受理:
(1)学校推荐公文(pdf格式);
(2)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pdf格式);
(3)支撑材料,包括企事业单位简介、资质证明、共建协议、反映基地整体情况的视频文件(3~5分钟,制作成ASF或WMV格式,分辨率640*480以上,大小控制在50M左右)、3~5幅图片(制作成JPG格式,每幅图片大小在2MB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