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训练立项工作圆满结束

作者:来源:时间:2016-09-26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辽宁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15〕70号)的文件精神,贯彻我校《沈阳城市学院创建一流应用型大学行动纲要》,教务处实践科于上学期末对于15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开展工作进行了部署。针对此项工作要求,建筑工程学院成立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并积极开展工作。 

  上学期末,建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了15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第一轮立项答辩,并接受了教务处的专项检查。专家听取了创新创业团队学生的立项汇报,检查了《“创新创业项目训练”立项申请书》、评分标准等,同时对立项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反馈意见,包括学生的立项申请书不够规范,立项申请书内容过于简单,不够清晰;立项评分标准不够细化;有些同学没有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训练足够重视等 

  建筑工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结合专家意见将第一次答辩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项目组,利用暑假完善立项方案。同时,学院及时调整组织方案,包括: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对立项申请书的审核更加严格,必须做到从指导教师到答辩组再到指导委员会的完整流程;各位行业专家参与到答辩中,给予各组学生更有针对性的指导,使项目更加饱满、更有实际意义;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对各项目组同学严格要求,从细节做起,如答辩教室布置规范,答辩时必须穿着正装等,使答辩过程有序进行。 

  本学期初,由建筑工程学院邀请,学校聘任10位行业专家到建筑工程学院参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工作。2016年9月14日,学校聘请了李军、朱洪、班胜权、袁明亮、蔡宝峰五位知名企业负责人为我校客座教授;自主创业的五位企业老板为建筑工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特聘教师。 

   

  十位客座教授及特聘教师参与到2015级学生第二轮立项答辩环节中,对学生的立项进行把关及可行性建议。期间辽沈晚报副总编李军给予项目《玩转二手》更有针对性的指导,万锦企业集团董事长朱洪给予《可降解材料瓦楞纸家具设计项目》等项目更有实际性的建议,使学生受益匪浅。 

   

    

   

    

   

    

   

  通过第二轮立项答辩,学生对创新创业项目更加重视,对创新创业项目训练的认识度也得到了提升。答辩后创新创业委员会针对专家提出的改进意见进行汇总反馈给学生,学生完善立项申请书后提交学院,经创新创业指导会员会通过后准予立项。 

  在未来两年中,建筑工程学院将对各立项项目组进行跟踪指导,注重过程管理,认真完成15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训练立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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