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全面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加快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创新创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我校创新创业的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为重点,以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核心,以丰富创新创业活动为抓手,不断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提升培养质量。把创新创业能力作为衡量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准,将创新创业教育全面融入人才培养的每一个环节,全方位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普及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坚持立足专业,提高科技含量。发挥办学优势,以科技创新引领创业,鼓励以专业技术为核心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融合,强化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建设,推进产学研用的紧密结合,增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创新创业服务区域发展贡献度。
坚持协同创新,实施开放办校。推动协同创新, 强化开放办学理念,拓展校政企合作办学。盘活学校内部资源,积极争取外部资源,实现各种办学要素和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强体制机制创新的内在动力,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开放合作、全员参与,支持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
(三)工作目标
围绕提升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着力在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教育、实践教育等方面开展系统深入的教育工作,加强创新创业体制机制建设、师资建设、课程建设、实践建设、平台建设和文化建设,帮助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拓宽就业渠道,培养创新能力,塑造创新人才。
二、具体措施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统筹协调全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牵头,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务处、学生处、团委、财务处、各院部共同参与,创委会下设创新教育中心,挂靠在教务处,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指导实施,把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各部门共同配合,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加强各院部对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院部要加强对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领导小组,同时可聘请创业成功的校友、企业管理者、有关专家担任学生的创业导师,为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3.鼓励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兴趣小组。对学有专长,有科技发明兴趣的大学生创造有利条件,从指导教师、场所、经费、活动开展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和帮助。
(二)师资队伍
1.注重培养一支专兼结合,素质优良的创新创业教育校内指导教师队伍。立足实际,充分发挥现有教师队伍的作用,通过培养、转向、引进,逐步建立一支与创新创业教育相适应的校内指导教师队伍。支持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鼓励教师参与社会行业的创新创业实践、引导教师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理论和案例研究,不断提高在专业教育、就业指导课中进行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
2.积极选聘一支由成功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校外兼职教师队伍。
通过定期组织专兼职教师培训和交流,组织创新创业教育经验交流会、座谈会、调研活动,总结交流创新创业教育经验,不断提高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水平。
(三)课程体系
1.把创新创业教育有效纳入专业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中,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突出专业特色,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设置要与专业课程体系有机融合,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要与专业实践教学有效衔接,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教材建设。
2.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整体设计,纳入学分制。构建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在第一学期开设《创新思维》课程1学分,开始对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思维能力的基础训练,使学生学习有关创新创业的基本知识,培养其创新创业的意识和习惯。在第五学期开设《就业与创业教育》课程1学分,引导学生树立就业与创业意识,学习就业与创业知识,培养就业与创业精神,帮助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
在实践课程方面,开设《创业创新实践》课程3学分,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实践贯穿大二、大三学年,将创业创新教育和专业教育相融合,通过专业教师指导选题,辅导员监管过程,大创工场和孵化基地提供场地和资源,使学生的创新创业训练落到实处。学校定期举办创新创业路演活动,给学生提供展示平台,并遴选优秀项目,提供创新创业基金进行扶持。
(四)实践活动
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主要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创新创业课程与培训、科学研究活动以及创业实践等。
1.充分发挥参与“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一系列国家级、省级相关竞赛的育人作用,提高赛事组织工作水平,扩大学生参与面。
2.举办学院层面的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创新创业大赛实践活动,支持学生创办创新创业类的学生社团,支持学生自主开展创新创业实践,组织这些社团定期到企业参观学习,促进学生创新创业类社团的沟通、交流和发展。
3.举办创新创业论坛。邀请知名企业家、教育家和我院成功创业学生、成功校友参与论坛,丰富学生的创新创业知识和体验,促进大学生在社会大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五)基地建设
1.创造条件为学生前期研发提供帮助,建立以大学生创新创业园为主体的校级创新创业实训基地。为已经接受系统的创新创业课程教育的学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创业指导,并为项目启动提供适当资助。
2.广开渠道,建立大学生创业基地。充分利用好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在实习过程中,使创业学生的潜能得到进一步的开发。
3.校内实验实训场所、孵化基地要积极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和条件,创造条件免费向学生开放,为学生创业项目后期生产提供帮助。
(六)文化建设
1.广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宣传,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通过网站、校园广播等自媒体,积极宣传国家和地方促进创业的政策、措施,宣传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激发学生的创业热情,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创业观、就业观、成才观。
2.教室、图书馆、实训室等学习实训场所要通过宣传展板、广告栏、橱窗等阵地营造创新创业的文化氛围,让这些场所既是学习实训的场所,又变是创新创业教育的场所,耳濡目染,入脑入心。
(七)保障机制
加大经费投入,将创新创业教育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学校每年投入100万元支持学生创新创业,学院逐年加大对创新创业教育经费的投入,从指导教师、场所、经费、活动开展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和帮助。
(八)考核及奖励
在我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是全体教师,创新创业教师队伍由以下三支队伍构成:主要承担创新创业通识课教学任务的创新创业教师;主要承担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创新创业教师;主要承担创新创业讲座、咨询服务、创新创业大赛辅导等工作的创新创业导师。
创新创业教师的职责:
1.遵守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服从工作安排,并积极为创新创业工作的发展建言献策。
2.对在校生开展与创新创业主题相关的课程、讲座、沙龙或论坛。
3.积极参与产学研孵化众创基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平台建设。
4.对寻求咨询的企业和创业者给予专业的指导帮助。
5.开展产学研服务项目研究。
6.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绩效考核分教学单位和教师个体两种。对教学单位的考核主要从组织管理与保障、创新创业教学、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和实践活动、创新创业工作成绩、特色亮点等几个方面进行。
教师个体层面主要从指导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省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校内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其中指导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A档/项,指导省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B档/项,在校内创新创业实践项目中,百万基金项目为C档/项,路演获奖项目为D档/项,其他正常结题项目为E档/项。每学年创新创业指导教师须接受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工作业绩考核。考核优秀的创新创业指导教师由学校颁发“创新创业优秀教师”荣誉证书,考核不合格的创新创业指导教师予以通报。
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业绩纳入教师职称评聘和职务晋升。对参与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并取得显著业绩的教师,在职称职务晋级推荐中优先考虑。
(九)创新创业(兼职)教师聘任条件
创新创业(兼职)教师一般由成功的创业企业家,行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技术、管理专家,投资、金融、法律、咨询等专家及其他科技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实践工作者担任。为全校学生及在孵企业、创业者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辅导服务的导师。每位创新创业(兼职)导师聘期2年。
1.致力于帮助学生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愿意为学生创新创业的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公益性服务;
2.志愿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增加学生的创新创业知识,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潜力与能力;
3.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对科技、经济、市场发展有准确的预判;
(4)有资金资源,愿意对初创企业进行小额资金扶持,并积极向创业投资机构推荐。
教务处
201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