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市学院关于编写课程说明书的指导意见
作者:来源:时间:2019-08-18
课程说明是课程设计的纲要,是制定课程教学大纲的主要依据,也是评估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学生学习成果的重要准则。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全面落实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加强课程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规范课程说明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及“坚持育人为本、注重能力培养”的办学理念,深入贯彻以岗位能力形成为核心的职业情境化人才培养模式,实施通识教育基础上有特色的专业教育,秉承学校OBE成果导向的课程建设理念,突出对学生的专业能力和可转移能力培养,构建以自主学、动手学为主要特征的实践化教学体系,以达到全面提升课程质量的目的。
二、编写范围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所有课程和目前拟开设的新课程都应制订课程说明,包含教学计划表中设置的每一门课。
以后增设新课程需同时提交课程说明。
三、基本原则
在课程说明制定中,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首要任务,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各类课程中课程内容不得存在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
1.前沿性
课程说明的制订要具有前沿性,其教学内容必须符合高等教育教学规律,须能反映专业和行业发展前沿的最新动态。课程说明应吸收先进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成果,把相关的最新学术成果、技术创新引入教学内容,具备一定前瞻性,避免教学内容陈旧和老化。
2实践性
课程说明的编制应当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既要重视理论传授,又不能忽视实践训练,注重实验实训、分组学习、认知实习、社会调查等实践教学环节。推广OBE教学理念,加强实践环节指导,充分利用各实验实训室软硬件设备。
3.开放性
课程说明须反映科学技术及社会文化发展的最新成果,教学内容应不断更新,要保证其开放性,即课程说明的编制应不断合理、适时地进行调整。
四、编写要求
1. 采用精准的文字表述
制订课程说明时,要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定义准确。内容表述结构合理、层次清晰、格式规范。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指导性和操作性较强。标题、序号、标点符号、计量单位、分层编号、空格等应当规范使用,注意统一。
2. 体现实践化教学方法
进行教学设计时要注重教学方法的选取,进一步向以调动学生自主学动手学、激发学生求知欲和创造性为主要目标的分组教学、案例教学、项目教学等教学形式转变,推动以传授知识为主要特征的过程导向教学向以培养专业能力和可转移能力为主要特征的成果导向教学转变。
3. 运用多元化考核方式
建立健全多元化的考核与评价方式,贯彻过程考核与结课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深化考核模式改革,并在课程说明的制订中充分体现。考核方式要结合实际进行设计,体现对知识目标和能力目标达成情况的考查。
五、编写说明
1. 课程信息: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程代码、学分/学时、开课单位、课程建设单位、授课对象、适用年级等。
2. 课程目标:表述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了解、熟悉的知识或方法,掌握的技术、技能,具备或形成的能力和素质以及学习本课程后能够胜任的工作任务。
3. 教学内容:介绍课程各主要模块中学生应理解和掌握的主要内容。要求有效支撑教学目标,在表述时要以教材/讲义的篇(章)为参考,对内容进行归纳表述。
4. 学时分配:包括课内学时分配和课外学时分配。其中课内学时分配主要包括互动讲授、实验实训、小组汇报、阶段测试、结课考核等环节的学时;课外学时分配主要包括完成小组任务、个人作业的学时。
5. 教学形式:根据课程需要使用互动讲授、分组学习、实验实训、案例教学等教学形式,要确保教学形式选用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6. 考核方式:根据课程特点确定总评成绩的组成及比例,鼓励考核方式灵活多样,可以选择包括课堂表现、阶段测试、小组任务、实验实训等在内的过程考核方式和包括试卷考试、项目设计、课程论文和操作演绎在内的结课考核方式。
7. 学习成果:根据课程目标和教学内容,概括和归纳出学生完成本课程学习后能够形成的专业能力和可转移能力。其中可转移能力指的是与课程和专业相关,但又有别于专业能力,属于课程连带培养出的能力。如:信息搜集及书面表达能力;口头交流及团队合作能力。
8. 教材及学习资料:任课教师应选择适合课程目标的应用型教材,参考教材对教学内容进行设计,加入前沿理论和技术。参考教材及学习资料要有助于理解课程内容,是对主要教材的补充或支撑。
9. 编写及审批要求:课程说明由课程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编写,经专业建设委员会和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核,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开课单位为其他上课单位专门开设的课程,课程说明制订过程中应充分征询上课单位和学生的意见。
六、报送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要求编写、审核、审定课程说明。
2.每门课程说明和学院汇总的课程说明(电子版)中须输入专业负责人、教学院部负责人、学校教学委员会主任等信息。
3.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各层面严格把关,保证课程说明的整体规范性。
上一页: 沈阳城市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办法
下一页: 沈阳城市学院课程建设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