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市学院教学团队建设实施办法
作者:来源:时间:2021-07-08
沈阳城市学院教学团队建设实施办法
为提高我校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开展校级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目标
教学团队的组建以实现我校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宗旨,通过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促进教学研讨与教学经验交流,开发教学资源,加强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力争打造一批教学效果优秀、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突出、团队结构稳定、具备良好的发展潜力和突出的创新精神、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可以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到2025年争取建成省级优秀教学团队 2-4 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 1-2个。
二、团队职责
1.队伍建设。落实教师培养和梯队建设工作,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合理规划团队教师的年龄、职称、学历结构,高度重视团队内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积极开展“双师型”教师的培养。
2.教学工作。承担本科教学工作,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内容。高度重视分组教学、实践教学、项目教学和智慧教学。注重培养学生合作学习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与实践创新能力。
3.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并把相应成果运用到教学活动中,有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组织申报各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和各级教育教学成果奖。
4.课程建设。积极开展课程建设、教材(讲义)建设、线上课程建设、多媒体课件建设等。组织申报各级精品课程、一流课程、规划教材等。
5.项目建设。教学团队实施项目管理,以专业建设、课程群建设、单一课程建设、实验(实践)教学建设为主要建设方向,每个团队从中选择一个适合团队发展的项目,作为立项和验收依据。
三、团队组建
1.教学团队是指以专任教师、科研岗教师为主体,以系(部)教研室、实验实训中心、工程中心、研究所等为建设单位,以课程(群)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教学实践与改革中形成的,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良好合作精神的教学业务组合。
2.教学团队的组建重点围绕专业(专业大类)、专业基础课程(群)、专业核心课程(群)、通识课程(群)和实验(实践)课程进行组建,可以打破原有的教学行政组织,实行跨专业或跨院系组合。
3.团队实行自由组合,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 3 人,不大于12人,设置团队带头人 1 名。教学团队应有梯次的年龄、职称、学历结构,团队成员均为团队建设的直接参与者。
4.团队成员具有高尚的师德风范和优良的专业素质,有爱心、会讲课、肯奉献,勇于开拓创新,整体优势凸显,教学效果良好。
5.团队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较强的创新意识,坚持在教学一线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
6.团队带头人提出组建申请,由其所在学院进行审定把关,填写《沈阳城市学院教学团队备案表》,提交教务处备案。
四、管理考核
1.备案立项后,团队成员应严格履行相应职责,努力实现项目建设目标。团队建设实行学校、所属学院、团队负责人三级管理制度。校级管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院级管理工作由学院领导负责,团队建设由团队带头人负责。
2.教学团队应在团队建设过程中接受学校组织的评估检查。对未能按既定计划开展建设工作、无明显建设成效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对问题严重者可向学校提议撤销项目立项。
3.在前期团队建设的基础上,学校每年进行一次校级优秀教学团队评选,对入选校级优秀教学团队的团队负责人和主要团队成员,同等条件下,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破格晋升等方面具有优先资格。向省一级推荐的教学团队原则上在校级教学团队基础上产生。
4.对获批的国家级(教育部)、省级(教育厅)优秀教学团队,根据层次不同给予相应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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