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卷印刷及保管工作的暂行规定
作者:来源:时间:2012-11-14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管理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一、试卷印制
1、实行教考分离考试的课程,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于16周完成组卷工作,暂不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各学院于16周上交试卷及标准答案。命题纸须采用学校规定格式的A4纸或A3纸,命题教师应同时出难易程度相当、题型类似、信度与效度一致的试卷(考试课3套、考查课2套),并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经系(教研室、所)主任审核签名,院长(部主任)批准后,装入试题专用袋,上交教务处。
2、开课学院教务干事准确上报所需试卷份数,以及试卷需要印制的规格。
3、教务处考务办负责将各学院上交试卷统一送至供应部安排印刷。试卷印制完毕供应部送回教务处,开课学院(部)教务干事领取后立即进学院试卷保密室封存。正常情况下,试卷送至供应部印制完毕返回教务处需5个工作日。
4、试卷印制份数按实考学生数加每考场3份备用数确定。
二、试卷装袋使用
开课学院(部)教务干事在考试前一天(如遇考试时间为星期一,则须在前一周星期五)按考场人数和每考场3份备用卷分好试卷,随后当场将试卷、一份考生名单、一份考场情况登记表装到专用试卷袋内,每袋试卷均须用专用封条密封,同时在试卷袋上填写好试卷份数、课程名称、专业班级和考场地点等内容。
试卷分装和加封后,先存放在试卷保密室,柜子要加锁,钥匙由各学院(部)院长(主任)保管,在考试当天开考前半小时由教务干事及主考教师送至考务室,开考前30分钟由监考教师签字领取带到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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